市农委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
发布时间:2020-02-04 09:52 来源:郑州市农委

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市农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成立了由8名县处级干部带队、共26人组成的督导组,于1月26日至2月2日,对委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委和各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部分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查。

  督导组对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农委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郑州市农业农村经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情况、疫情防控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至黄河农场、市蔬菜研究所、市农业投资担保公司、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委属单位查看其应急值守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深入二七区、惠济区、荥阳市部分村庄,重点对农村人员管控和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督导。走访了淮河西路农贸市场、中原中路农贸市场、莲花农贸超市、菜之园农贸市场、郑密路农贸市场、纬四路农贸市场、经八路农贸市场、经开区第四大街农贸市场、第一大街利明菜市场等市区农贸市场,对市场疫情防控情况、人员流动情况、农产品供应和价格情况等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强调,一是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迅速投身至疫情防控一线,恪尽职守、严密防控,用实际行动落实好各项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二是各单位要与所属乡(镇、办)密切配合,对从湖北省归郑人员及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等疫区返回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三是要协助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坚决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销售行为,确保各类农产品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四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对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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