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一律封闭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10 14:37 来源:郑州教育信息网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3月9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

《办法》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此外,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对于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规定,需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也需要进行检查、登记。此外,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下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

上下学期间如何避免人员聚集?《办法》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上学期间,要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对于离校问题,《办法》规定,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此外,要求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

对于开学后的相关设备,《办法》要求,各学校要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学校还要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此外,各学校(幼儿园)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办法》还指出,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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