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 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15:30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及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郑州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市律协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团 长:支  合

副团长:丁 香、冯军义、王登巍、赵京辉、王峥、冯明辉、刘海威、田宏仓、秦超贤、白永理、樊东辉、闫  斌

成 员:市律师协会各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按各专业领域设服务组,由各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相应服务组成员。

服务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

办公室主任:王少华

副主任:周雁南、史浩洁

办公室成员:秘书处业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一)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优势,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按要求参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汇编及指引;根据上级机关和指导单位指令,参与公共应急事件处置,提出法律解决建议。

(二)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助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跟进依法依规调解疫情防控、医患医疗矛盾纠纷,促进有关问题和事件平息和理性处置;维护引导全市律师行业关于疫情的正确舆论导向,彰显行业正能量。

(三)着力解决企业面临难点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专业领域服务组要结合民营企业服务的特点,帮助企业了解和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了解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聚焦工作重点、科学严密组织。市律协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服务,引导成员及广大律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进行集中攻关,发挥律师专业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依法防控,为发挥法治在防控疫情中的重要作用贡献力量。要充分利用律师执业优势,围绕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疫情和防治信息的公开,疫情防控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疫情防控手段的限度、程序,企业停产停工后,合同订单不能履行造成的违约如何认定,推迟复工期间工人工资如何发放等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为党委政府解决上述难题提供对策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树立大局观念、维护合法权益。市律协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成员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落实好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上级机关、指导单位的相关工作部署。要依法依规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发挥职业优势、履行工作职责。各业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律师社会担当责任,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与专业特长,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带头落实应急响应和疫情防控制度措施。

(四)开展工作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经验做法,请及时汇总与反馈zzslsxh@163.com 邮箱。

附件:郑州市律师协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各专业委员会名单及联系电话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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