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的医疗保障工作,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取药次数,2月5日,市医保局、人社局和社保中心联合发文决定实施门诊特殊病种“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诊治医院医生根据评估结果可按季度为患者开具处方用药量,保障其长期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