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和《郑州市龙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5-03-24 16:18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

《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和《郑州市龙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是我市201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3月18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在市政府综合楼第二会议室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两个立法项目先后进行了论证。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常务副主任李文德主持,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王登巍、李棽、陈挺祥、张林海、成先平、黄  琨、赵剑英、宋国涛等参加了专家论证会。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吴福民参加了《郑州市龙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论证会。

在对《郑州市龙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中,与会专家委员就该规章制订的内容做了全面论证,对如何加强龙湖保护管理,切实发挥龙湖保护区域内综合生态功能,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等问题,分别从立法专业角度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共提出意见、建议18条。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吴福民系统介绍了龙湖水域生态系统建设的背景和需要立法的必要性、及时性。同时,对市政府法制办在《办法(草案)》起草和立法审查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与会专家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

在对《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中,与会专家委员对如何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营,促进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就文字表述、立法架构、逻辑结构、专业内容和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了41条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李文德常务副主任对各位专家委员在立法论证中体现出的高度责任心、使命感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表感谢,并强调: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组织起草小组对专家意见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借鉴吸纳,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郑东新区管委会法制办主任王晓琳、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园林水务局副局长王晓沛参加了对《郑州市龙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论证会。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志敏、市轨道办副主任顾建党、市轨道公司副总经理、运营分公司总经理马子彦参加了对《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论证会。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