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消费品市场稳中有进
发布时间:2017-02-17 12:00 来源:市统计局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发展机遇,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对消费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3%,实现年初制订的增长11%以上的发展目标。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665.8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高于全国(10.4%)平均水平,低于全省(11.9%)平均水平,消费品市场呈现稳定发展,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增长稳。从分月情况看,受季节因素的影响,月度零售额增长速度呈波浪型发展,增速略有波动,波动幅度小于上年。3月同比增长11.5%,4月同比增长11.0%,5月同比增长9.6%,6月同比增长11.3%,7月同比增长10.3%,8月同比增长11.4%,9月同比增长12.3%,10月同比增长12.2%,11月同比增长12.2%,12月同比增长11.4%。全年波动幅度为2.7个百分点,而2015年的波动幅度达7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发展的稳定性增强。

(二)态势稳。2016年宏观经济仍处于三期叠加时期,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郑州市消费品市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虽然2016年全市零售额增速较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但回落幅度小于全国(回落0.3个百分点)、全省(回落0.5个百分点)。

从累计增速看,下半年零售额增速步入上升通道。1-2月累计同比增长10.9%,3月累计同比增长11.1%,4月累计同比增长11.1%,5月累计同比增长10.8%,6月累计同比增长10.9%,7月累计同比增长10.8%,8月累计同比增长10.9%,9月累计同比增长11.0%,10月累计同比增长11.1%,11月累计同比增长11.3%,12月累计同比增长11.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呈现总体平稳的运行态势。

(三)位次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全国重点城市位居上游,在中部六省会城市和全省18个省辖市中实现位次前移。

前三季度,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671.6亿元,同比增长11%,在全国26个重点城市中,增速低于贵阳(12.7%)、合肥(12%)、南昌(11.7%)、长沙(11.5%)、昆明(11.5%)、福州(11.2%)、西宁(11.2%)居第8位,增速在全国26个重点城市中位居上游,预计全年位次有望较上年同期前进1或2个位次。

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前三季度,增速低于合肥(12%)、南昌(11.7%)、长沙(11.5%)居第4位,比上年同期的第5位前移1个位次。

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2016年增速居第16位,比上年同期的第17位前移1个位次。

(四)目标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长11.3%,这是2012年以来首次完成市政府制订的发展目标。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准确把握郑州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订符合郑州发展实际的增长目标,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对消费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2012年以来首次实现消费品市场发展目标,实现年初制订的增长11%以上的发展目标。

二、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从经营地看,乡村消费品市场较快增长。2016年,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79亿元,同比增长11.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0亿元,同比增长11.8%,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长快于城镇0.6个百分点。

(二)从行业看,零售业和餐饮业零售额增速回升,批发业和住宿业增速回落。2016年,郑州市批发零售业共完成零售额2867.3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批发业零售额完成404.6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4.1个百分点;零售业零售额完成2462.6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0.7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共完成零售额521.8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住宿业零售额完成21.3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9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1个百分点;餐饮业零售额完成500.5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7个百分点。

(三)从区域看,市辖五县(市)增速带动作用强。2016年,全市15个县(市)区消费品市场均保持增长态势,市辖五县(市)平均增速为15.4%,市属六区平均增速为8.1%,市辖五县(市)零售额增速明显高于市属六区。四个开发区零售额平均增速为13.0%。

从限额以上增速来看,市辖五县(市)平均增速为24.4%,市属六区平均增速为3.5%,四个开发区平均增速为11.9%。市辖五县(市)限上零售额增速明显高于市属六区和四个开发区。

(四)从商品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平稳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以及与房地产类相关商品增速较快,汽车类、石油类商品增速回升。

2016年,占限额以上零售额19.4%的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5%、3.6%和13%。与房地产类相关的五金电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具类分别增长64.2%、29.3%和18.4%。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分别增长15.6%和14.4%。占全市限上单位零售额44.4%的汽车类商品同比增长7.6%,比前三季度提高2.7个百分点。占全市限上单位零售额8.2%的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同比增长5.3%,比前三季度提高4个百分点,增速明显回升。

三、消费品市场稳定增长的支撑因素

(一)受政策影响,汽车类商品消费持续回升。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到年底结束,有购车意向的消费者正在追赶最后一波政策浪潮,汽车类商品消费呈逐月回升的走势,实现零售额783.2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44.4%;增长7.6%,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2.7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4个百分点。

(二)互联网零售额快速增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57.8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3.3%;增长35.9%,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9个百分点。全年跨境电商完成走货量8223万包,较上年同期增长58.6%,货值6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

(三)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回暖。2016年末,成品油价格再次出现“三连涨”,迎来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回暖。占全市限上单位零售额8.2%的成品油零售总额为144亿元,同比增长5.3%,比前三季度提高4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4个百分点。

(四)职工基本福利得到保障。河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就规范基层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等慰问、补助、奖励事项作了详细解释,“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政策标准出台,使职工基本福利有了保障。政策带动实物商品的销量,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5%,比前三季度提高2.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6个百分点。

(五)外经外贸降幅收窄,增长平稳。1-11月份,我市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额487.8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这是自5月份以来,连续7个月降幅逐步收窄,较1-5月份收窄11.7个百分点,外贸回稳向好态势明显。1-11月份,全市新批外资企业68家,同比增长36.0%,合同外资42.2亿美元,同比增长243.6%,实际利用外资34.6亿美元,同比增长7.1%,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

截止11月,我市对欧盟进出口额增长了102.8%,对美国进出口额下降了30.3%,对东盟进出口额下降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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