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2-24 16:17 来源:郑州电视台客户端
新年伊始,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对市内五区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房地产领域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新年伊始,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对市内五区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房地产领域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阶段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转入巩固完善阶段。通过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市场经营主体,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整治任务:

1.加强对规划环节中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移交的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2.加强对开发建设环节中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建设主管部门移交的未按许可的施工图纸施工、建设安全措施不到位、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等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

3.加强对房地产预售环节中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等。

为扎实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成立了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了工作方案,在春节前后进行了充分的动员发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各责任部门按照《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职责。对市内五区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排查,每日按照要求填写当日排查情况,并汇总本部门整体工作,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市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精神,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责任分工与联合协作相结合,集中整治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房地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严格实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惩处并予以曝光。对群众投诉较多、违法较严重的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

(三)严守纪律、文明执法。各部门要注重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注意言行举止,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一经查实,坚决问责。

(四)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对市场存在的普遍和典型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执法依据,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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