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河南工业大学教授李棽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岭、党组副书记魏来圈等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讲座。讲座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世然主持。
李棽教授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改亮点等方面,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大家进行了讲解辅导。李教授的授课内容充实、案例丰富、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又紧密联系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大家受益匪浅。
张世然围绕加强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强调,今天的培训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知文件要求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要深刻认识行政处罚法的重大意义。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机关人员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体现和巩固了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回应了当前的执法实践需要,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定义,扩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机关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要在执法过程中落实普法责任,向行政相对人广泛宣传行政处罚法,引导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思考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通过行政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粮食流通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维护涉粮主体合法权益。要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精准执法,公正用权,在执法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粮食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