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前形势下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决定自2020年3月至6月期间,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一倍;明确增支资金保障渠道,增支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给予补助、失业保险金列支和地方财政保障。通知要求各地要按规定做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到位。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3月份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情况,经测算,我市3月份需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380817元,新增补贴金额7259395元,目前价格临时补贴正在发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