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局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暨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7-29 17:51 来源:政策法规处

2024年7月25日,郑州市林业局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领导干部学法(扩大)会,邀请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专题讲座。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超主持会议。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局系统县处级干部、机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律师以案释法,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构成和定罪量刑标准、法律适用规则进行了全面解读。本次讲座案例生动、务实管用,对做好《司法解释》的贯彻落实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培训,将进一步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会议指出,该《司法解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对于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郑州,要认真落实《司法解释》。一是要做好《司法解释》学习宣传工作,按照法治建设要求,把《司法解释》纳入林业执法培训内容,列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宣传解读。二是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和《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做好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大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指导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序推进《司法解释》落地见效。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