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验收公示(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
发布时间:2022-08-26 21:1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问题1“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22〕1041号)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是河南省重点建设工程。现场调查发现,中牟县借引黄调蓄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大量浪费黄河水资源。工程建设没有考虑调蓄灌溉功能,配套提灌工程一直未建成,下游干渠被垃圾堆满,灌区农田只能使用地下水灌溉,进一步加剧水资源压力(郑州市属地下水超釆城市),2017年7月完成蓄水的主湖面被当地政府开发成湿地公园,旅游活动红红火火,游客络绎不绝。河南省水利厅批复工程毎年引黄河水量为305万立方米,但工程未发挥灌溉功能,仅受自然蒸发和下渗影响,每年引黄河水量就远超许可水量。2018至2020年,工程以生态应急补水名义申请引黄河水2000余万立方米。工程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中牟县大孟镇集体土地902亩,其中耕地775亩。项目取水许可证明确用水途径为农用水,实际以应急生态用水名义引取黄河水。

二、整改措施

依法依规完善项目手续,发挥项目调蓄灌溉功能,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全面落实“去景区化”管理。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成立由郑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典型案件整改工作专班和联合督查组,专项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对违法用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按照程序完善用地手续;三是落实“去景区化”要求,加快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发挥项目主体功能;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维护,严格规范取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问题整改目前土地手续已全部批复完毕,已全面落实“去景区化”管理,提灌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调蓄灌溉主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对照《2021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成立由郑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典型案件整改工作专班和联合督查组,专项推进问题整改。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整改问题作为国家、省“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问题,郑州市政府于2020年7月20日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和联合督查组(郑政办明电〔2020〕61号)。为推进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组织调度,市政府于2021年4月19日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专班(郑政办文〔2021〕9号)。2021年9月印发《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郑发〔2021〕13号)针对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问题整改,进一步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对违法用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按照程序完善用地手续。2020年6月5日,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的违法占用土地901.92亩(其中耕地775.13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020年6月16日,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牟自然资罚决字〔2020〕196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01.92亩;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58753.3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硬化地面60093.33平方米和配套建筑物面积2673.33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42523.8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硬化地面30258.67平方米和配套建筑物面积170.67平方米,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共计1118.03万元。2020年7月30日,违法当事人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缴纳罚款1118.03万元。2020年10月16日,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没收建筑物移交中牟县财政局,中牟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10月16日接收。2021年1月4日,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申请中牟县法院强制执行,中牟县法院已于2021年1月4日受理。

2021年4月30日,中牟县监察委员会已给予责任人员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张某政务警告处分。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项目总占地约2866亩,其中水域和配套设施建设占地约1760亩(其中水面面积约788亩);绿化占用土地约1106亩。工程项目建设应报批(农转用和征收)约1760亩,除283.13亩(原国有土地)不需要报征收外,剩余部门全部完成农转用和征收。项目绿化部分1106亩“只征不转”,扣除含原国有土地约78亩后,剩余的约1028亩省政府已批复。

(三)落实“去景区化”要求,加快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发挥项目主体功能。全面清理工程内部及周边涉及的标识标牌、娱乐设施和营业行为,制定《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并加强管理。强化正向引导,合理保留生态功能和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内部及周边涉及的标识标牌、娱乐设施和营业行为已全部清理到位,《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已出台,并遵照执行。

已建成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配套的提灌设施,并与三刘寨引黄灌区西干渠实现连通,全面疏通西干渠调蓄闸门以下和支渠,实现对下游正常输水,实现了群众依申请使用调蓄用水对农田进行灌溉。

(四)加强日常监管维护,严格规范取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认真开展引黄供水使用情况普查,全面摸清供水去向、规模及性质,绘制完善用水渠系图,强化引黄水精细调度与优化配置,做细做实引水用途监管工作。围绕工程作用发挥,优化井渠双配套模式,2021年4月22日制定并试行《中牟县三刘寨灌区西干渠管理办法》,规范工程管理、水量调度、供水计量等措施,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并会同河务部门完善调蓄工程用水计量办法,大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科学利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4日,共10天)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 系 人:张  震

手机号码:13838366001

固定电话:0371-67189660

电子邮箱:stzhzlzxz@163.com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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