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