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郑州市第16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9日18时)
发布时间:2016-08-09 22:09 来源:本站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3日(第16批)交办我市的31项问题,截止8月9日,已办结31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7项,不属实4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

郑州市第16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9日18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1

郑州市

登封市石道乡闫坡村,养猪场(食品厂),污水外排,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向督查组反映过,仍在生产。

已转办

(第6批受理编号10、第11批受理编号21号、第13批受理编号2)。三全食品厂内养猪厂实为郑州全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7月19日至20日,石道经历强降雨过程,降雨量达50mm/h,造成全生污水处理场污水存储池污水溢出,流入东墙外排水沟,在排水沟聚集,渗入闫坡村民李留珍玉米地内,面积达260平方米。下达了《建议告知书》,要求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处理污水倒排、流入农田的问题;全面排查排污设施、设备、雨污分离系统。7月23日,又对李留珍及其丈夫高志刚提出的经济赔偿进行调解,达成初步口头协议,公司同意赔偿李留珍夫妇经济损失4500元,7月24日签订正式协议时,李留珍夫妇反悔,要求再次提高补偿数额,最终协议没有达成,随后其丈夫高志刚再次将该问题于7月24日、29日连续向市长电话室、上级环保督察组反映。7月28日上午,省委环保督察组一行4人进行了实地察看,该公司各种手续证件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7月30日下午,全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李留珍再次达成赔偿协议,并现场支付赔偿金。目前,已解决到位。

登封市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石道乡闫坡村养猪场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5)

2

郑州市

高新区药厂街与石楠路交叉口东北角,祝福红城2号院工地,彻夜施工,扬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向市长热线,执法局投诉,未解决。


8月3日,进行了现场调查,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和夜间施工问题: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及时洒水降尘,车辆冲洗设备不达标,楼体外侧防护网不全等。调查人员当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

查处情况:针对该建筑工地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对覆盖不规范地方进行双层覆盖,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洒水降尘,增加了自动洗车设备,增补了楼体外网。目前,工地已全面停工,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整改到位。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问题的查处报告(2016.8.4)

3

郑州市

金水区红旗路与郑七街交叉口东北角大河啤酒夜市、大胖烧烤摊排放油烟,大气污染严重。


经查,因酒店餐饮发展需要,从去年开始在停车场空地经营夜市,后因生意惨淡造成亏损,今年六月份开始经营后被取缔,至今一直没有经营,同时大胖烧烤摊随之撤除。之前购置的烧烤经营工具堆积在停车场没有及时清理。

针对烧烤工具堆积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对现场堆积的烧烤架、桌椅、冰柜、门头灯箱广告进行清理,现场拆除私搭乱建遮阳棚、简易房,恢复大河锦江饭店停车场原貌。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十六批第3号金水区红旗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大河啤酒夜市、大胖烧烤摊排放油烟,大气污染严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4)

4

郑州市

中原区建设西路工农路31号院自来水公司院内,雷奥游泳健身馆向外排放污水,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


(第11批受理编号22)不属实。经调查,该游泳健身馆排水系统完善,污水正常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地面有明显积水痕迹,无难闻气味。

7月29日对其噪音进行了检测, 根据8月1日出据的监测报告(编号:YJ201607026),显示昼间监测值为58dB(A),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划分方案(2011)的通知》(郑政办〔2011〕82号)文件,雷奥游泳健身馆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值为60dB(A),雷奥游泳健身馆噪声未超标。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雷奥游泳健身馆向外排放污水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4)

5

郑州市

金水区晨旭路绿洲云顶小区5号楼,车状元洗车美容中心喷漆,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


经查,调查后发现,郑州市金水区车状元汽车装饰用品商行店内无喷漆房,未发现喷漆作业,未发现喷漆作业所使用的工具,现场无难闻气味。检查中未听到明显噪音,要求负责人对产生声音的升降机、气泵、洗车机等设备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并要求该店将气泵挪进屋内。8月4日再次督促该店负责人将产生声音的气泵挪进室内,并采取隔音措施。现已申请噪音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十六批第5号晨旭路绿洲云顶小区5号楼,车状元洗车美容中心喷漆,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4)

6

郑州市

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500米,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曾向二七区环保局反映一直未查处。

已转办

(第11批受理编号46)7月26日至28日,经过多次排查核实。该企业工商、税务、印刷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无环评手续。企业内部有两套独立的雨污水排放系统,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污水进市政污水管网。由于该企业未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生产车间的清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而产生异味。责令企业尽快安装污水处理设备,整改到位。对企业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并查封、关停该企业的生产厂房、设备、电源,防止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生产。二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马寨镇环保所对该企业下达了《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二七环限改2016年2016069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擅自生产。

二七区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16批的回复(2016.8.4)

 

7

郑州市

中牟县北环路以北中林区有一百多家违规企业,做食品、药品、化工、家具等使用燃煤锅炉,夜间生产,大气、噪声污染严重。


(第14批受理编号6)1. 2016年6月14日,中牟县环保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中林区内存在的31家加工企业均无环评手续。对31家加工企业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所有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关停,要求限期整改。

2. 2016年6月23日,中牟县环保局开展拆除燃煤锅炉专项行动,联合县林场进行拉网排查,排查中发现中林区有4台违法违规燃煤锅炉(郑州顺义润滑油有限公司、中牟县定点屠宰场、东宇办公家具厂、曲来锋办公家具厂)。截至6月25日,中牟县环保局联合县林场对上述4台燃煤锅炉全部拆除。8月1日,中牟县对31家企业逐家排查并询问周边群众,未发现有使用燃煤锅炉现象。

3.中某县对林场中林区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企业有近期生产迹象。通过对中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了解,所有加工企业没有复工生产,没有刺鼻气味,没有噪音污染。

8月2日,对31家违法违规企业全部进行停水、断电,并将所有生产设备搬离厂区。从8月3日起,将对违法企业厂房进行拆除,目前,31家全部拆除完毕,彻底消除复工生产条件。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十六批第7项)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5)

8

郑州市

新郑市河庄镇西高村庆安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北1公里,村干部高刘军在此处占用耕地,处理富士康的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就地掩埋,污染环境。


位于新郑市和庄镇庆安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北约300米西侧的一处院内,该院约5亩,为西高村高留军于2012年租用,作为从富士康收购的生活垃圾分拣点。该土地为设施农用地,非农田地。垃圾已清理完毕;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九中队中队长周赛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两级班子会上作检讨。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1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5)

9

郑州市

新密市岳村镇王家沟村立扬建材石子厂(法人申俊生),在村子周边采石,昼夜生产噪声扰民。


不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厂区内所有生产设备均处于停产状态,皮带运输机锁具(新密市安监局上锁)已生锈,无任何生产迹象。1.2016年5月20日、6月15日、7月27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巡查,没有发现生产迹象。6月15日,在与新密市岳村镇政府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对该公司皮带运输机进行了落锁。2.   2016年6月18日、7月26日、8月2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刘洪涛、郭占东现场检查,该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建成未生产,厂区内没有发现挖掘机、铲车等机械设备作业,未见噪声源。2016年8月3日,对厂区所在的王沟村村委及周边5户群众进行走访,没有反映该厂存在昼夜生产现象。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增加现场巡查频次,严防未经许可擅自生产。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密市岳村镇王家沟村立扬建材石子厂在村子周边采石昼夜生产噪声扰民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5)

10

郑州市

金水区经五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东150米关虎屯商业步行街,餐车露天经营,大气污染严重,环境脏乱差。


1.8月3日对步行街内56户餐饮商户逐户排查,其中31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中25户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对于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的25家商户,现场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不安装油烟净化器不允许开门营业。

2.外卖餐车不允许有明火,不允许有油烟,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油渍,违反规定者市场管理所立即没收餐车。

3.步行街商户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并规定垃圾桶不得放到门外,市场管理人员不定时巡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停业整改。

金水区政府

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关于关虎屯商业步行街整改的情况汇报(2016.8.4)

11

郑州市

郑东新区十里铺街与白庄街交叉口,白庄小区多家烧烤油烟、噪声、垃圾污染严重。


8月3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小区沿街门店未发现烧烤、油烟等污染情况。小区内污染问题存在于两个社区公用道路两侧,共有卖果品蔬菜、早点、烧烤摊、餐车快餐等25个占道经营小摊贩。

8月3日进行集中整治。共清理占道商贩18个,取缔烧烤摊7处,没收餐车5台、广告牌6个,清扫清运垃圾约3立方米,烧烤油烟、噪声、垃圾污染问题得到解决。责任追究情况:8月4日上午,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分别对邢屯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委员邢福彦、白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委员曹宗善进行诫勉谈话。

郑东新区管委会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的白庄小区多家烧烤油烟、噪声、垃圾污染

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2016.8.4)

12

郑州市

新密市白寨镇史沟村庙东三组,史小强养猪场,无手续,随意排放粪便、污水,大气污染严重。


2016年8月3日,该养殖场有母猪100头,育肥猪25头,仔猪340头,该场未规范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场内环境脏乱差,气味刺鼻,雨污水未实现分流。养殖场的日产粪便和废污水在场内西南角随意堆放、废污水排入土坑。2016年5月18日、6月20日、7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产生的废水经排污道进入沼气池,无废水、废渣外排,未发现该厂有违法排污行为。2016年8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1座50立方沼气池已被雨水冲塌,西南侧未采取有效“三防”措施,露天堆放约4吨粪渣。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密)环限改〔2016〕第(0106)号。2016年8月5日,到郑州予皓牧业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养殖场内生猪已全部清理完毕,粪便全部清走,用于排污的土坑已用黄土掩埋填平,并覆盖上了防尘网,生产区内已进行消毒防疫。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密市白寨镇史沟村史小强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5)

13

郑州市

二七区郑登路与红西路交叉口北300米一露天煤厂,煤灰、粉尘、污染严重。


对三李煤业遗留煤灰进行全面绿网防尘覆盖,并对门前杂物、土堆进行清理并进行防尘绿网覆盖。

二七区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16批的回复(2016.8.4)

14

郑州市

管城区北下街商埠新村小区(世纪银宮),3号楼楼顶堆放大量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经查看,商阜新村3号楼楼顶确实存在建筑及杂物垃圾堆积的情况。对3号楼楼顶积存垃圾进行清运。截至8月4日对楼顶建筑垃圾、杂物已基本清理完毕。下一步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协调北下街办事处组织小区业主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提高小区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加强对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管理。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的“管城区北下街商阜新村小区(世纪银宫)3号楼楼顶堆放大量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5)

15

郑州市

登封市崇高路王婆大虾饭店后墙安装4个排风扇,噪声扰民,油烟直接排放至居民楼,大气污染严重。


8月4日,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店证照齐全,店内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及专用油烟排放通道,且运行正常。同时发现该店产生噪声的设施为后楼安装的四台空调室外机及两个换气扇,不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 8月3日对该店进行声环境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登环监字ZW2016-025)显示,该店后楼安装的空调室外机及换气扇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均未超标。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崇高路王婆大虾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6.8.5)

16

郑州市

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塔湾西街与兴达国贸后面的街道卖小吃,油烟直排,环境脏乱差(督查组来了,临时停业);商城路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1.经调查:2016年6月,经排查,发现塔湾西街与北大街两处便民服务摊点多数卫生不达标,对这两处便民服务摊点进行了关停整改,两处便民服务摊点均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已全部处于停业状态。根据《关于管城回族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区39个疏导点取缔的通知》(管城考〔2015〕27号)文件要求,督促各乡(镇)办、金岱园区抓紧按要求取缔疏导点。截至目前,39个疏导点已取缔30家。下一步将加强清扫保洁,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实施错时管理,保障管控效果。在彻底关停取缔前,对商户经营项目进行限制,转型升级。

2.严格执行机械化清扫降尘作业标准,实现全天24小时无空挡循环降尘作业。一是积极推进道路大修工作。商城路大修改造已经纳入郑州市2016年度城建计划;二是稳步提升道路清扫精细化作业水平,增加商城路机械化降尘作业频次。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塔湾西街与兴达国贸后面的街道卖小吃,油烟直排,环境脏乱差;商城路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5)

17

郑州市

金水区东里路38号院西,废品收购站,半夜装东西噪声扰民;东里路40号院西路上堆满建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经调查,38号院西在金水区东里路37号院内,现有郑州市新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第十临时回收站在此经营(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5300007007-1/1)。经现场查看,该废旧物品临时回收站所回收废旧物品均在室内存放。东里路40号院西路上堆满建筑、生活垃圾,经调查该小区属于敞开式,小区中间是条连接城北路和东里路的路,外部人员可随意进出,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周边存在随意堆放的无主装修垃圾,造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现象。

处理情况:1.对反映东里路38号院西,废品收购站,半夜装东西噪声扰民问题,要求该回收站点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常经营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音扰民:二是装卸过程中增加人手,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噪音产生;三是装卸运输作业在当日22时前完成,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东里路40号院西路上堆满建筑、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协调所属单位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其次是对周边居民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养。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十六批第17号东里路38号院、东里路40号院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4)

18

郑州市

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吕坡村沙厂,运沙车无覆盖沿路抛洒,扬尘污染严重。


8月3日对现场进行了查看,吕坡村4家沙厂均已被关停取缔,不存在生产行为,且现场未发现有拉土痕迹。

处理情况:1.对吕坡的4个沙场进行关停取缔,断水断电,道路全部封死挖断,严禁车辆通行;2.制作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3.安排专人责任监管,做到严防死守;4.对沙场临时房屋进行查处;5.安排消巡防对路段遗撒遗漏进行严

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

航空港实验区关于张庄办事处吕坡村沙厂,运沙车无覆盖沿路抛洒,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

19

郑州市

二七区大学路长城康桥10号楼,丹尼斯四楼鼓风机噪声扰民。


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机组运行。要求其联系厂家制作安装隔音装置。康桥物业迅速查找安装时的环评审批手续,丹尼斯和鸿鑫商场的运行维护记录。要求康桥物业公司迅速联系空调生产厂家,想方设法降低噪声。申请对该鼓风机噪声进行监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进一步依法处理。

二七区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16批的回复(2016.8.4)

20

郑州市

中原区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陇海高架噪声扰民。


经查:该路段陇海路伏牛路北侧往西300米未安装声屏障(其中涉及到鹏飞花园小区及沿街商铺,鹏飞花园小区距红线约200米)、伏牛路路口南侧往东300米未安装声屏障(其中涉及到矿务局家属院、中国地质调查院及沿街商铺)。

处理情况:2016年7月3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市政重点工程城建例会,会议研究,考虑到民生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同意对确实需要增加声屏障的部位安装声屏障。由于该工程目前仍未完工,最终需增设声屏障位置待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后确定,我们将根据验收结论补充安装声屏障。

郑州市城建委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陇海高架伏牛路段附近没有安装声屏障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2016.8.5)

21

郑州市

新郑市梨河镇老观李村,大型垃圾填埋厂,工业及生活垃圾直接倾倒,无任何手续及防护措施,污染地下水,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

*

老观李垃圾暂存点位于老观李村南部,系利用原自然荒沟。梨河镇环卫所将辖区内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统一运输至该处应急暂存。由梨河镇环卫所雇佣2名工人负责此应急垃圾暂存点的巡视、管理,无工业垃圾。老观李村生活用水来自新郑市梨河水厂集中供水管网提供的自来水。卫计委对应急垃圾暂存点周边地下水样进行了采取,待检。在应急垃圾暂存点能闻到轻微异味;在距离应急垃圾暂存点约600米处老观李村,未闻到异味。处理情况:1.已经暂停该应急垃圾暂存点的使用。2.加强对该应急垃圾暂存点监管巡查、加强监测。3.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对梨河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1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5)

22

郑州市

经开区航海路与前程路交叉口,华丰金属交易中心机器噪声扰民,烟囱冒白烟,大气污染严重。


华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为钢卷剪切厂房,是一座全封闭式的生产车间,只有在生产阶段剪切钢板过程及航吊装卸货物阶段会产生声音,主要噪声设备是行车。6月21日,该企业已停止作业。该厂房西、南方向围墙外大于一公里以内均为荒地和农田,并无任何居民在此范围内居住,东、北方向分别是前程大道和航海东路,且两条路对面均无居民居住(东面前程大道一侧为华丰建材交易中心,北边航海东路一侧为在建工地),经过封闭生产车间的过滤和周围的远距离的声音衰减,故现场判断该企业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华丰厂区不存在烟囱,冒白烟现象是员工食堂蒸箱水蒸气瞬间排放出来的蒸汽。针对企业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排放的排气筒高度不够责令整改。

经开区管委会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转办件的调查处理报告(2016.8.4)

23

郑州市

高新区西四环梧桐街盛世港湾小区,附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8月3日,进行了调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和夜间施工问题: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及时洒水降尘,部分防尘网老化等。责令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对覆盖不规范地方进行双层覆盖,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洒水降尘,收缴搅拌设施。目前,工地已全面停工,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整改到位。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问题的查处报告(2016.8.4)

24


中原区棉纺路与伏牛路北,锦艺华都小区三期东门附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经调查,此处垃圾责任方是郑州翰园置业有限公司锦艺地产工程部,因伏牛北路人行道路面硬化和附近沿街门店装修产生。8月1日,发现此处垃圾,当场通知了锦艺地产工程部杨经理派人清运;8月3日,又发现此处有再次倾倒现象,对垃圾进行覆盖,并督促锦艺地产工程部尽快清运。截止8月3日,此处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已安排专人每天不定时巡查看守。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锦艺华都三期小区东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气味难闻污染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4)

1

郑州市

反映关于7月21日转交的增辉管件厂举报件,对结果不认可。1.环保局到管件厂时正在生产,报告上说处于停产状态。2.辛店镇非法生产排水管件的30多家,报告上说19家,19家也没有一家设备拆除。

*

(第3批受理编号9)不属实。2016年8月3日,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工商质监局、新郑市环境保护局以及辛店镇36个行政村支部书记和网格长对辛店镇PVC管件生产企业又一次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查:辛店镇辖区PVC管件生产企业现有19家。目前全部处于停电、生产设备被查封的状态。上述调查情况与2016年7月22日调查情况、处理情况一致。该案件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情况:辛店镇人民政府、工商质监局、环保局及网格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该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1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5)

2

郑州市

省直一幼厨房无油烟净化设备,污染严重。


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食堂油烟净化器前期已安装到位。该园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放假,食堂至今未开伙。放假期间,幼儿园聘请了3名工人对园内设施进行维护,施工工人在园内搭建了一处临时简易工棚,偶尔使用液化气做饭。2016年8月3日,责令施工工人立即清除做饭设施。

处理情况:目前,该处工人做饭设施已清除完毕。同时,省直一幼领导明确告知施工工人以后不得在园内做饭。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16批来信第2号省直一幼厨房无油烟净化设备问题整改情况说明(2016.8.4)

3

郑州市

荥阳市金寨回族乡13组配电房西胶轮厂和农药厂(厂房紧挨),无任何手续,气味难闻、污水横流。


不属实。调查时,腾龙橡胶厂大门紧闭,看到厂院空旷,没有生产原料堆积,也未发现存在已生产的产品和半成品等,主要的生产设备不存在,现场没有发现生产迹象。由于该厂生产规模小,手续不齐全,荥阳市金寨乡按照荥阳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已于2016年6月21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取缔。橡胶厂早已取缔到位,不存在。农药厂经调查也不存在。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六批第   3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4)

4

郑州市

郑州市惠济区邙岭的沟里,每天晚上很多大车倾倒建筑垃圾,树木被毁。


经核实,该建筑垃圾倾倒点正在逐步恢复原貌,未发现有新的建筑垃圾倾倒痕迹。2016年7月11日,惠济区林政稽查大队王成年带领队员巡逻发现邙岭大道金顶植物园来往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后,立即对渣土车进行拦截,现场滞留倾倒渣土车辆5台,并将情况上报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责成辖区办事处对建筑垃圾倾倒点进行清理,古荥镇清理邙岭大道沿途散落的渣土垃圾。截至2016年7月16日,邙岭主要入口已设置限高杆(限高2.5m)2个(前期已经设置1个),建筑垃圾场地已采取遮阳网覆盖、撒草籽和绿化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将裸露的渣土垃圾覆盖一部分。此后,未发现渣土车进入邙岭。接到转办件后,又排查2天,未见有大型运输车辆进入邙岭,邙岭入口处限高杆和隔离墩也无人为损坏。8月3日对未覆盖的渣土垃圾进行全部覆盖。

惠济区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六批第4号来信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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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郑东新区黄河南路89号盛世年华小区,15号楼下临街商铺有一修车烤漆房,长期喷漆烤漆,影响小区居民身体健康。


(第13批受理编号16)7月6日,到斑马线烤漆房检查,对郑州斑马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停止喷漆业务通知书。7月14日,又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查收了喷漆枪等喷漆工具。7月31日,到斑马线烤漆房调查,未发现烤漆房喷漆情况,因烤漆房属超许可范围经营,要求郑州斑马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拆除烤漆房,并现场监督拆除过程。7月31日,烤漆房被拆除清理干净。并责令郑州斑马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业整改。按照行业标准整治,及时清理废机油、油漆桶、换掉的汽车物件等易产生难闻气味的材料,遵章经营、遵章操作

责任追究情况:7月31日下午,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对盛世年华社区负责人、郑州斑马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进行约谈。

郑东新区管委会

保护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的盛世年华小区15号楼下烤漆房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2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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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新郑州市孟庄镇鸡王村西头,河南天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污水横流、扬尘污染、噪声扰民。该项目无环评,离南水北调几百米远,污染水源。


8月3日对河南天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冲洗车辆产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料场物料全部覆盖,搅拌站主楼、筒仓和原料运送设备全封闭。公司生产厂区露天场地建有喷淋降尘装置;门口建有车辆进出冲洗装置;公司门外道路建有喷淋降尘装置,该公司西侧、北侧、东侧为空地,南邻道路,道路南侧为河南六盛钢材交易市场,200米范围内无噪音敏感点,该公司无环评手续,该公司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级保护区内。对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使其不具备生产条件。

责任追究:孟庄镇对鸡王村党支部书记王宏伟、村主任王宏昌实施诫勉谈话。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1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5)

7

郑州市

新郑市郭店镇洪沟大队泰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粉尘污染,污水外排,未经环保验收,长期不治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经调查:1.郑州市泰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该公司紧邻107国道,200米范围内无噪音敏感点。3.该公司建设有密闭料棚,原材料全部进入封闭式料仓。厂区道路一侧建设有自动喷淋设施和车辆自动冲洗设备且运行正常,该公司购置一台洒水车和一台喷雾式水炮。4.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管道排入蓄水池沉淀,澄清水用于公司自动喷淋设施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暂存,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外排。5.该公司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已对该公司长期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立案查处。责任追究:对该公司负责人胡会森实施约谈;对新郑市环保局监察中队原中队长鲁喜超通报批评。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1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清单(第2批)

序号

涉及地市

举报内容

查处情况

1

郑州市

中牟县北林场,S223省道三观庙桥西500米,欧德利门业,78日通知停工整顿,83日收到林场通知,说中央环保巡视组下令要强拆,84号厂被强拆。

重点督办问题位于贾鲁河南侧,老中东路西侧,中牟县林场中林区内,企业名称为欧德利门业,主要从事家用复合门生产和加工。200410月,林场和孙纪山等人就林业用地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为林业种植。20151月,孙纪山在租赁林地内私自搭建厂棚,2015112日,中牟县城乡规划局发现后,依据《郑州市城乡建设管理条例》,对孙纪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但孙纪山拒不执行。20155月,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对孙纪山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同年12月,中牟县法院对孙纪山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缓刑两年。期间,中牟县林场多次对孙纪山下达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孙纪山等人拒不执行。

201510月,林地承包人(孙纪山、陈红卫)与欧德利门业业主欧建强私下达成协议,在没有规划、国土、林地和环评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租用林地上建厂房,属违法建筑。

2016年上半年,中牟县里进行违法建筑治理时,中牟县林场在223日和617日分别对孙纪山下达限期自行拆除和立即拆除并恢复林地原貌的拆除通知,孙纪山等人仍拒不执行。

2016620日,中牟县环保局向陈红卫(林地承包合伙人)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由于拒不执行,711日对该厂房予以查封。

201681日,中牟县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四批第6项)交办问题后,中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查办组,开展联合查办。 82日,中牟县林场对欧德利门业进行停水、断电,并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搬离厂区;83日,中牟县林场联合县森林公安分局再次下达《拆除通知》,但仍未按要求进行拆除;84日,中牟县林场、中牟县林业园林局、中牟县环保局和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联合执法,对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中牟县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对其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多次下达拆除通知书,在这次拆除中采取的是联合执法,严格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之规定。并非是依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强拆的。

因此,欧德利门业所反映的“78日通知停工整顿,83日收到林场通知,说中央环保巡视组下令要强拆,84号厂被强拆”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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