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郑州市第22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15日18时)
发布时间:2016-08-15 18:44 来源:本站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9日(第22批)交办我市的37项问题,截止8月15日,已办结37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4项,不属实13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

郑州市第22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15日18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1

郑州市

二七区大学路和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南三环高架桥未安装隔音板,噪声扰民。


(第13批受理编号7、第14批来信受理编号6)南三环行云路至大学路段,原有京广路立交、大学路立交桥于2007年建成通车时,附近无集中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故该段未设置隔音屏障。目前存在的建筑物如黄金海岸小区是近几年新建建筑,按照国家规定现在应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经普查三环沿线(含京广高架桥、黄金海岸小区)共70316米,建筑物前未设置声屏障,将以专题报告的形式请求立项建设。  

郑州市城管局


2

郑州市

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新庄村,鑫翔消毒餐具公司,当地政府已贴封条,金水区环保局回复举报人表示要拆除机器,但8月6号晚上仍在生产。


不属实。8月5日对鑫翔餐具厂的锅炉进行拆除,并将设备电源全部切断,随后对该餐具厂的所有出入口进行查封,并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盯守,未发现其加工生产消毒餐具。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仍处于停产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依据该法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并无强制拆除机器权力。经核实,金水区环保局并未这样回复。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二批第2号杨金路新庄村鑫翔消毒餐具公司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10)

3

郑州市

二七区嵩山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兰德喜多家小区一楼门面房,馍菜汤饭店,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排小区,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


馍菜汤饭店因管理不善,操作间存在大量油污。饭店后厨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墙上另有一个排风扇用于通风,存在未经油烟净化装置直接排放现象,致使操作间油烟大量外排。

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对其后厨卫生进行清理。该饭店经营者于8月9日,将饭店前厅已清理完毕;并将饭店后厨炉灶、设备等拆除完毕。

二七区政府

二七区对兰德喜多家小区馍菜汤饭店油烟直排污染大气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4

郑州市

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村村民举报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不履职不作为。事因:卢店镇人民政府通过卢店镇东五司村六组行人桥东100米处排污口,将镇区企事业单位的污水直排大冶镇集中供水厂水源地朝阳沟水库,严重污染水源,目前仍在排污。

*已转办

(第21批来信受理编号18)8月10日,卢店镇组织人员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调查核实。1.经沿沟排查,卢店镇在河道设立四处雨水口,没有裸露的排污口,流水经过区域树木茂盛。其中,在东五司村六组有一雨污水汇集处,汇集处周围是围挡,雨污水沿围挡顺沟漫流,途径区域是芦苇和水草。2.该镇污水处理厂早已规划,但尚未建设到位。为缓解污水处理问题,该镇污水主要利用雨污分离方式,采取污水沉淀处理,并在水体流经区域栽植了芦苇和水草,以达到降污净化效果,不存在污水管道直接排放到朝阳沟水库情况。同时,朝阳沟水库不是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地,主要功能为抗旱防洪、灌溉农田。

将继续实施水体净化工程,在雨水口周边栽植更多净化类苗木,最大限度提高降污净化功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根据登封市污水处理厂布局,规划卢店镇、唐庄乡、产业聚集区共同建设使用一个污水处理厂,该项目选址于卢店镇张家门村,设计规模为日处理2万吨污水,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目前,该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已经平整到位,工程设计基本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完毕、正在报批。近期将开始招标,年底前开工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用,满足城乡统筹发展需要。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卢店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朝阳沟水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2)

5

郑州市

管城区航海东路与腾飞路,美景泓城小区三期2号楼下,烙馍村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接外排,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经调查,该饭店操作间分为前后两个,并且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油烟净化装置均正常使用,该饭店并与2016年4月8日、7月18日分别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过两次清洗。

为了避免给居民带来环境污染,该单位决定对油烟管道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将增设一台油烟净化装置,以确保油烟净化效果。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6

郑州市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朱庄村,郑州市美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污水排放至景观河,使用燃煤锅炉,冒黑烟。


7月19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其在进行非法生产,当即对该公司进行断电、查封。8月8日,接到12369环保热线后,到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确有一台锅炉,但不是燃煤锅炉,现场存放有生物质燃料,有清洗作业线。当场对该公司所有超限生产设施进行强制拆除。8月8日晚上,该厂的锅炉、洗涮作业线全部拆除完毕。已要求该企业将所有超限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外运,车间内水沟、对外排水口均用水泥进行了封填,房后雨水沟进行了封填和覆盖。

8月9日,对朱庄村支部书记魏长海通报批评;派出所对郑州市美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2名相关人员进行训诫谈话。

郑东新区管委会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二批)郑州市美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污水和燃煤锅炉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0)

7

郑州市

荥阳市城关乡上集社区40-5,泰通三江鱼饭店,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


不属实。(第17批受理编号13)泰通丹江鱼度假村,位于荥阳市城关乡上集社区(南水北调淅川县移民新村),在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外,属于饭店类个体工商户。 该饭店正在营业,安装有三套XZK-JD-2A型静电式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现场未闻到难闻的气味。该饭店位于上集社区东南角,厨房为一层平房,厨房东侧为田地,南侧、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顾客就餐两层小楼,对该村居民产生影响不大。同时走访了上集社区书记和距该饭店最近的后边邻居进行了调查,均表示该饭店正常营业期间没有对社区居民造成污染,也没有闻到难闻的气味。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第7号问题办理情况报告(2016.8.11)

8

郑州市

二七区嵩山南路与南四环交叉口西南,垃圾处理厂晚上12点焚烧垃圾,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8月9日,到现场查看,按清单位置,了解当地人员,并无垃圾回收站。经重新核实位置后,扩大区域范围进行了重新排查。经查看,目前没有发现焚烧垃圾的现象。

一是加强该区域管理人员和村民的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焚烧垃圾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严格落实严禁焚烧垃圾、落叶的规定。二是加强巡查,对发现违反规定焚烧垃圾的现象及时制止。三是一经发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财政扣款并通报批评。

郑州市城管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二批)查处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2016.8.11)

9

郑州市

中原区棉纺西路锦艺濠庭小区对面,国棉六厂医院楼顶霓虹灯太亮,光污染,希望晚上十点后把灯关闭;小区1楼巴奴火锅店,晚上排放油烟,气味难闻。


1.国棉六厂医院楼顶霓虹灯问题,该医院为医疗机构,在楼顶设置医院名称一处,已要求该医院在晚上十点准时将楼顶霓虹灯关闭。2.该火锅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烟道已完全封闭,并且在晚上检查时,未发现关闭油烟净化设施排烟的问题。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0)

10

郑州市

中牟县中林区,顾氏家具有限公司,说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下令有污染的企业全部强拆,不给时间,强制拆除。

*

不属实。顾氏家具有限公司所租用厂房是林地承包人汪利民(原承包人王学任私自转包汪利民)在承包林地内建设的无规划、国土、林地和环评等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2014年2月18日,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对汪利民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同年4月12日县森林公安局对汪利民处以限期恢复占用林地的种植条件,植树造林,并处17847元罚金的行政处罚。但汪利民拒不执行恢复占用林地种植条件。2016年上半年,中牟县进行违法建筑治理时,中牟县林场于2月23日、3月7日和6月17日先后三次向林地承包人汪利民下达了限期拆除和立即拆除的拆除通知书。截至8月4日,林地承包人汪利民仍未自行拆除。2016年6月12日,中牟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顾氏家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因其拒不执行,县环保局于2016年7月11日对该企业予以查封。

2016年8月2日,中牟县对林场林地内31家违法违规企业(含顾氏家具有限公司)进行停水、断电,并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搬离厂区;8月5日,对该企业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有林地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约定,属擅自建设违法违规建筑,不予办理环评手续,且被多次下达拆除通知,长期拒不执行。拆除该企业违法建筑,依法依规,有理有据。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二批第10项)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10)

11

郑州市

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公园大地小区5号楼下,食尚私房菜饭店烟道及抽油烟机安装在五号楼墙壁上,噪声、油烟污染严重。


2016年8月9日,对食尚私房菜饭店进行现场调查。该饭店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新郑市食药监局已于2016年7月31日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安装在五号楼墙壁上,烟道外表采用消音棉包裹;待饭店整改完毕营业后,申请噪声检查,如果超出限值,将依法进行处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2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12

郑州市

登封市大禹路与泰石路交叉口,大禹公园、颖河路与守敬路交叉口棋盘山公园、中岳大街与阳城路交叉口迎仙公园内大型广告牌,灯光太亮,光污染及噪声扰民;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


1. 2016年8月9日晚间19:00至22:00分别进行实地核查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该区域属二类,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经监测,三个公园的4个大型广告牌噪音均已超标,监测结果为大禹公园68.9分贝,迎宾公园64.6分贝,棋盘山公园西门小广场71.8分贝,棋盘山公园北门(南50米)63.0分贝。责令广告牌所属公司,减小广告音量,调整到二类标准以下。对广告牌播放时间进行调整,调整为昼间8:00—9:30,夜间18:00—22:00。将广告牌屏幕光度调为最低光度。

2.责成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有限公司,立即全面排查,加强清扫力度,尽快整改落实。该公司今年相继对王子沟、大仙沟至莲花寺沿途、207国道沿途、少林红叶区、嵩阳景区等区域卫生进行集中清理,落实日常保洁制度,对景区环卫工实行分包路段、定岗定责,保证了景区内垃圾日产日清。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大禹公园、迎宾公园、棋盘山公园大型广告牌噪音扰民及嵩山风景区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1)

13

郑州市

荥阳市工业路服装工业园区,天骏水洗厂、新泰水洗厂无环评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严重污染水源。


(第21批受理编号4)经调查,天骏水洗厂全称为郑州天骏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服装产业园区内,该水洗厂2016年6月28 日租赁厂房投资建厂,该厂综合生产车间已完工,设计有污水处理站1座,目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该企业年洗涤30万件服装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环评报告已递交荥阳环保局,等待评审批复。2016年7月27日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时发现该厂无任何相关手续,即对该厂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将电箱、车间大门贴上封条。该厂未生产,电箱、车间大门贴有封条。后多次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厂私自生产等迹象。  

经排查,该辖区内没有鑫泰水洗厂存在。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   第 13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1)

14

郑州市

新密市祥云路祥云街未硬化,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易麦多超市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门头灯太亮,光污染;祥云街中段有两家铝合金加工门店,切割机噪声扰民。


1.祥云街(长乐路至平安路段)道路未硬化,主要原因是设计路面标高和两侧建筑物一层地平标高差异过大。由于新密市属于丘陵山区,地形差异明显。以此路段为例,明显呈现东高西低之势。按照城市道路坡度不得大于6%(道路交叉口坡度值在2.5%—3.0%之间)的设计规范要求,全段多数需采取挖方施工。而实际情况是,道路两侧居民房屋已建成多年,且建房时都是依照自然路面而建,如果按原设计方案修建,房屋与路面落差偏大,致使房屋基础外露,影响建筑物安全。对该路面进行清洁洒水降尘,下一步将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该道路清扫保洁效果。2.该超市门头两侧上部各安装有夜景照明泛光灯一个,门头两侧下部各安装有外置音响喇叭一个。外置音响喇叭正在播放音乐。新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该场所负责人当场下达了治安管理通知书(公通字〔2016〕445号),要求其限期整改(期限3日)。该场所负责人现场将举报件所反映的夜景照明泛光灯及外置音响喇叭全部拆除完毕。3.“新密市市区俊峰不锈钢门窗加工销售门市”:该门市位于居民楼一楼,门前及店内均摆放有铝合金门窗框架,店内摆放有切割机等工具,现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新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该场所负责人当场下达了治安管理通知书(公通字〔2016〕444号),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4.“新密市市区祥和门窗门市”:该门市位于居民楼一楼,门前及店内均摆放有铝合金门窗框架,店内摆放有切割机等工具,现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新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该场所负责人当场下达了治安管理通知书(公通字〔2016〕446号),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新密市祥云路未硬化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铝合金门店噪声扰民等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1)

15

郑州市

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与祥和路交叉口,悦府海棠小区规划建在北区的垃圾中转站,因为小区居民投诉,现在要建在南区,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不属实。经查,关于该项目业主反映垃圾中转站由北区调整到南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目前,垃圾中转站未建设,未收到规划调整申请。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2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16

郑州市

高新区合欢街与金梭路交叉口南,豫东垛子羊肉饭店,无油烟净化装置,室内烧烤造成油烟污染。


豫东垛子羊肉饭店曾于2015年12月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   2016年7月14日,巡查时发现该饭店没有油烟净化器装置,询问得知,2015年12月安装的油烟净化器装置,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损坏,无法继续使用,该饭店自行将油烟净化器装置拆除。对该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于7月17日前重新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2016年8月4日,在巡查时发现该饭店仍然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再次向该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于8月7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2016年8月9日,发现该饭店仍然没有纠正违法行为,对该饭店进行了查处,张贴封条,责令停业整顿。10日,巡逻发现该饭店私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并阻挠执法,拒不配合整改工作。8月11日高新区工商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税务分局吊销其税务登记证;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对其不合法的经营物品进行登记保存;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将其门面招牌及相关设施予以拆除,彻底查处了该饭店的违法违规行为。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问题的查处报告(2016.8.11)

17

郑州市

惠济区李西河村宋红玉洗碗厂,污水直排至周边树林,距水源保护地较近,担心污染水源;惠济区宏达路与长青路交叉口南,两家烧烤店,废气、噪声污染严重。


1.宋红玉洗碗厂位于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李西河村,该单位于2016年5月中旬租赁该村村民的仓库,有1台0.2蒸吨的立式燃煤锅炉,没有加装除尘、除硫设施。2016年7月25日,在排查时发现李西河村的一家无名洗碗厂,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环评手续,检查时该洗碗厂没有生产。对该单位下达《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违法违规企业停业整顿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6年8月9日检查时,该厂已搬离,生产车间内已经没有机器设备。

2.惠济区宏达路常青路交叉口附近无露天烧烤店,宏达社区居民楼下有两家饭店,分别为:信阳私房菜和火焰山烧烤。两家饭店均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其中,信阳私房菜6月份已停业,现场查看时此店未营业,也未见经营烧烤项目,目前正在转让。火焰山烧烤于7月下旬已暂停营业。考虑到火焰山烧烤在居民楼下,为避免对楼上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经协调,该饭店愿意搬离。2016年8月10日此饭店已拆除招牌,准备搬离。

惠济区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第17号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11)

18

郑州市

登封市白坪乡东白坪村,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路边河沟,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2016年8月9日调查,该养殖场位于东白坪村五组高水周家中,2009年夏季在自家建设4个小型圈舍开始养猪,自建小型10立方米沼气池一座。现存栏成猪26头,母猪及仔猪48头,粪便晾干后还田施肥,污水经沼气池简单处理,少量生活废水经冲刷后排入村内下水道。当即向养殖户主高水周详细讲解了环保方面相关政策,明确了居民区禁止畜牧养殖,提出了立即取缔的要求。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高水周本人同意立即自行解决。8月10日,在白坪乡工作组的指导下,高水周已经分两批将成猪变卖,8月12日以前可全部变卖处理,并及时将家中庭院卫生彻底清扫,尽快取缔到位。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白坪乡东白坪村养猪场污染问题

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2)

19

郑州市

荥阳市崔庙镇兴达碳素厂,违法扩建,排放刺鼻气味,大气污染严重。曾向市长热线、当地环保部门、乡政府反映过,未解决。


不属实。2016年8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钙钠双碱法脱硫设备进行检修,对降温池进行加固。该厂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有降温塔及一台电捕收尘器JFD420-A,钙钠双碱法脱硫除尘器一台,烟气通过水喷淋塔进入电捕焦油除尘器再进入脱硫系统,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和在线监控设备。未发现该企业有违法排污现象。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   第19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1)

20

郑州市

中原区中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北500米,郑煤机集团院内电镀厂排放刺鼻气味,铸造厂(现临时停产)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举报人认为公示信息造假。

已转办

不属实。(第2批受理编号2、第11批受理编号12、第13批受理编号1、第20批受理编号2)郑州煤机电镀厂的主要产品为电镀钢构件,主要生产设备为镀槽、行车等,(生产线配套建设一个污水处理站,三套酸雾吸收塔)主要的生产工艺为:钢构件—除油—水洗—酸洗—电镀—水洗—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8月10日对该厂酸雾吸收塔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电镀车间外排废气中铬酸雾分别为0.009mg/m3和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郑州煤机铸造厂的主要产品为碳钢钢构件,主要生产设备为两台电弧炉(已于2015年8月拆除),一台中频炉、一台煤气发生炉、一个退火窑、一台抛丸机(配套建设除尘器)等,主要的生产工艺为:原料钢余料—熔化—浇铸成型。该厂于2016年7月16日停产至今。该公司铸造厂以前生产时使用中频熔化炉,不存在冒黑烟现象。

郑州市环保局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二批第20号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2)

 

1

郑州市

紫荆山路与东里路交叉口西北角一处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此处位置装修的房子产权单位属于中国银行,此楼房属于高层住宅房,楼下二层是门面房,楼上是居民住宅楼,租赁方将其中一部分门面房进行内部、外立面装修,不按规定夜晚擅自施工产生噪音。

要求装修人员在今后的装修改造中,要保持建材堆放整齐,覆盖严密,切实落实降尘措施,杜绝扬尘现象产生,并责令其按照规定文明施工作业,禁止夜晚产生一切噪音的施工行为。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二批来信类第1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10)

2

郑州市

高新区近段时间为降低粉尘污染,大量、频繁地使用道路环卫清扫吸尘车,该车噪声非常大,每天凌晨4点至6点沿路作业,沿街住户被震醒,之后无法入睡,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为确保道路清扫作业质量,避免影响早高峰正常道路交通,清扫车辆采取错峰作业,早班清扫作业时间为每日4点至8点进行,清扫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对临街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

一是调整部分车辆作业时间,先扫其他区域道路后扫居民小区周边道路,早上6点前避开居民小区。二是对车辆及时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三是加强巡查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确保按规范进行驾驶和操作,尽量减轻车辆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问题的查处报告(2016.8.11)

3

郑州市

辛店工业区S323省道,鑫正树脂有限公司(原新郑市树脂厂),生产时产生大量难闻气体,大量工业废水向地下排放,地下水污染严重。每天有大型危险品运输车进出,易燃易爆,威胁百姓生命安全。

已转办

不属实。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反应后期,抽真空脱除反应生成的水及多余的醇回收利用。有冷却循环水不外排,包装时过滤出的少量工艺废渣(液)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收储。该公司有YGL-1200MA型、QXL1.0-0.7/270/250型导热油锅炉各一台。YGL-1200MA型导热油锅炉一直闲置,生产时使用QXL1.0-0.7/270/250型导热油炉,有多管旋风除尘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及锅炉大气污染物已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编制有安全评价报告并已备案,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输的危险品车辆全部由有资质的专业危险品运输公司运输。

新郑市卫计委于8月10日对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饮用水提取水样进行检测化验,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查处。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2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4

郑州市

辛店工业区“新郑市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特别难闻的气味,大量生产废水排入地下。

*已转办

不属实。新郑市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辛店工业区,主要产品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反应后期,抽真空脱除反应生成的水及多余的醇回收利用。有冷却循环水不外排,包装时过滤出的少量工艺废渣(液)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收储。新郑市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已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我们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2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5

郑州市

和庄镇老庄刘村和老庄刘学校及香坊吴村的中间,有一个养鸡场,离村庄和学校仅100米,鸡粪随意堆放,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身体健康。近期,为了应付环保检查,养殖户又把鸡粪运送到村东高速公路东边的沟里。


(第21批受理编号16)已对该养殖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正在整改中;村东高速路东边沟内没有鸡粪以及鸡粪污堆积痕迹。

我们继续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环境监管。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2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6

郑州市

八千乡闫庄“天原化工树脂厂”,产生特别难闻的气味,大量生产废水排入地下。

*已转办

不属实。新郑市天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八千办事处大闫庄村南侧,因公司产品滞销,自2015年3月起,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存在燃煤有机热体炉, 2016年5月2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查封(暂扣)决定书,对其燃煤锅炉进行查封。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郑港办[2016]46号)要求,该企业缺乏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被列为关停类企业。2016年7月11日,给供电所下达了《停电通知》,对该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给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企业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清除原料、成品,拆除主要生产设备。2016年7月20日,该企业已经清除原料、成品,拆除主要生产设备。8月9日,该企业已关闭取缔到位,即“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原料、成品及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清除。

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


7

郑州市

新密市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废气,噪声污染严重;窦沟村窦立新耐火材料厂无环评手续,非法生产多年。


1.新密市曲梁镇尚庄村长兴耐火材料厂全称是河南省新密市长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破碎、磨粉、配料车间为半开放状态,未进行全密闭。2016年7月25日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该公司20米电烘干窑1条正常生产,1台雷蒙磨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配料车间有粉尘跑冒现象,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对污染防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对破碎、磨粉、配料车间全部密闭,避免跑冒现象,整改任务完成之前,不得生产。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中。

2. 窦沟村窦立新耐火材料厂全称是新密市新玉耐火厂,该厂未经环评审批建设煤矸石空心砖生产线。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4年3月新密市环保局对其未经环评审批建设煤矸石空心砖生产线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环罚决字〔2014〕第027号)。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该厂列入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要求2016年11月底完成评估备案。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密市曲梁镇长兴耐火厂粉尘噪声污染窦立新耐火厂无环评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1)

8

郑州市

新密市曲梁镇润宝耐材对面,豆一坊食品厂,排放红色废水,锅炉冒烟,污染严重。


不属实。2016年8月9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因食品行业整顿,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有红色废水产生,主要来自红豆清洗废水和蒸煮产生的红色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不外排,该厂与当地种植户周军峰(已签订废水综合利用协议)采用罐车拉走用于自家和附近百余亩农田灌溉使用。2016年6月25日、7月12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4吨生物质锅炉运行正常,项目配套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环境违法排污现象。2016年6月19日、20日经河南瑞安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加强废水综合利用管控,设置固定废水利用取水设施,确保废水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抛洒、遗漏,杜绝变相或间接外排。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出现随意倾倒、直接排放现象。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曲梁镇豆一坊食品厂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1)

9

郑州市

新密市刘寨镇崔岗村崔国强空心砖厂,长期违法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大气污染严重。


2016年8月9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条隧道窑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脱硝、钠钙双碱法脱硫运行正常,堆放约有500吨煤矸石、页岩未采取三防措施,现场进行立案查处。

2016年6月25日,对该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一条隧道窑正在生产、一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没有发现违法排污行为。2016年7月20日,对该厂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2016年8月10日对该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原料堆场已经用防尘网全部覆盖。

2016年8月9日,对该厂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密环限改〔2016〕第(1583)号),要求8月10日前对堆存的煤矸石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2016年8月10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密环罚先告字〔2016〕第237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新密环罚听告字〔2016〕第237号)。目前,该厂堆存的煤矸石已覆盖到位。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刘寨镇崔岗村崔国强空心砖厂污染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2016.8.11)

10

郑州市

新密市苟堂镇张寨村有两家卷材厂,无手续夜间违法生产,排放刺鼻有害气体,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2016年8月9日现场检查,2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主要机器设备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厂区有轻微的沥青烟残余气味。对上述2家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这2家企业从2016年4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治中,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但厂区有轻微的沥青烟残余气味。2015年9月7日,河南博晟环境测试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两家企业苯并芘废气进行检测,未测出超标现象。

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6〕3号)文件要求,这2家企业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对导热油炉改为清洁能源并对沥青烟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河南省中瑞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改造任务,新密市新朝防水材料厂正在对导热油炉和沥青烟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中。这两家企业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我们将加强对河南省中瑞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新密市新朝防水材料厂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确保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密市苟堂镇张寨村两家卷材厂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2016.8.11)

11

郑州市

新密市苟堂镇石庙村郑州果燃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违法使用雷蒙磨,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2016年8月9日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2座倒焰窑从2013年至今长期停产,配料车间有原料堆存,破碎机、混沙机有明显的运行迹象,配料车间封闭不严,煤气发生炉已于2015年11月已拆除。抽查调阅对比该公司2015年10月和2016年5月、6月电费缴纳单据,发现该公司生产不正常,间歇性生产。由于配料车间紧邻住户,因此,生产期间,粉尘、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2016年5月17日、6月16日、7月28日、8月4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2016年6月25日、8月6日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配料车间部分生产设备有生产迹象,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对生产车间采取密闭、降噪措施。

2016年8月10日,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对配料车间的破碎机、混砂机进行了查封。今后,将加强对该公司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密市苟堂镇郑州果燃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2016.8.11)

12

郑州市

郑州市经开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三路交叉口西侧“远大理想城小区”附近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造成严重污染,多次举报无人理。


该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远大理想城小区内业主的建筑垃圾,存有建筑垃圾约360立方。远大理想城小区该垃圾堆放点是为了方便居民装修堆放建筑垃圾而设立的临时堆放点,位置邻近小区东门内,周围设有临时围挡。

对小区外路面人行道、侧石、进行全面清理,并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保持路面整洁。针对小区内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8月9日,清运公司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8月10日对已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防尘网覆盖,同时,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定时检查,督促该临时垃圾堆放点每天定时清理。

经开区管委会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二批转办件的调查处理报告(2016.8.12)

13

郑州市

郑州市金水区劳卫路天下城小区门面房,湖南大碗菜饭店,浓烈油烟直排小区内,大气污染严重。


该店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主食、热菜、凉菜等,该店一共有二层,后厨位于二楼,正在加工食物。该饭店后厨的操作间窗户未封闭,存在玻璃缺失的情况,且油烟净化器长时间未清洗。

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执法责通字【2016】第09183号,责令该饭店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将后厨操作间的窗户进行全封闭,并把缺失的玻璃安装到位。委托环保检测部门对该饭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截至2016年8月9日,该饭店已经清洗过油烟净化设施。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二批来信第13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10)

14

郑州市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银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居民楼下,罗记老烩面、老狼大盘鸡、川味菜馆、贡天庖等多家饭店,抽烟机安装在商铺房顶,距居民楼非常近,从早上6点到第二天凌晨2点,机器噪音轰鸣,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对这些饭店的排烟道进行逐一检查,经查,老狼大盘鸡的排烟道有隔音设备,罗记老烩面与川味菜馆正在购置隔音罩与隔音棉等相关设备,贡天庖并未安装隔音设施。

已要求相关饭店的经营者立即安装排烟道的隔音罩与隔音棉,并安排专门人员对相关饭店进行督促。截至2016年8月9日罗记老烩面、川味菜馆、贡天庖等饭店正在安装隔音设备。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二批来信第14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10)

15

郑州市

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118名教职工联名举报: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东门校内的垃圾存放点,垃圾长时间存放,恶臭熏天,整条春华街都能闻到,一路之隔的河南农业大学家属生活区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2016年8月9日,调查发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东门校内的垃圾存放点,主要用于存放学校教职工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紧邻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家属生活区,因清理不及时,加之天气闷热潮湿,产生恶臭,波及范围较大,使河南农业大学家属生活区受到影响。

一是对积存的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并取缔校内生活垃圾存放点,每日将生活垃圾集中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对存放点周边环境进行整改,将原垃圾存放点所产生的污水,进行彻底冲洗,消除恶臭。三是要求学校加强内部保洁队伍的管理。目前,该校对此垃圾存放点已清理完毕。同时,安排专人对该存放点进行巡查,督促学校及时清理,防止反弹。

郑东新区管委会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二批)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东门垃圾存放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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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郑州市高新区枣陈行政村北,一自然河道索河,原来河水清澈见底,现在填埋大量的建筑垃圾,已占满一多半河道,严重污染河道,由于河道被堵塞无法行洪,已有部分农田受淹。


(第17批受理编号25、第18批受理编号15)该河道具体位置为高新区沟赵办事处枣陈村民委员会门楼村北与荥阳市广武镇冢李村交界处.近年来,周边部分村民为缩短荥阳冢李村和高新区门楼村通行距离,私自在该处河道上用水泥管和建筑渣土架设了一座简易通水桥。今年4月份,为了汛期的安全,决定对该处的简易通水桥进行捣毁。因没有把现场清理干净,导致部分水泥管残渣和建筑渣土仍留在河道中。

8月4日,对河道内水泥管残渣、少量建筑渣土及上游流下来的漂浮物、树枝等进行清理。8月5日上午清理完毕,清理过的河道通畅、干净、整洁。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问题的情况说明(2016.8.11)

17

郑州市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区振兴路和学院路交叉口西,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和环保处理设施,非法生产经营,产生的有毒气体直接排放,吸入后胸闷、头晕,极大危害附近群众健康,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村中管道。


二七区对辖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环保手续不全企业进行了关停处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是整改企业之一。7月底,接到关于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接排入地下管网,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后,即对该企业情况进行了多次排查,该企业工商、税务、印刷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该企业积极配合政府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间并未开工生产。对该企业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防止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生产。因此,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整改中。

8月9日,又到该公司进行了核实:该企业现场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二该企业内部有两套独立的雨污水排放系统,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污水进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市政相关管理规定,并未发生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村中管道的现象。该企业处于马寨镇产业集聚区,周边并无村庄及居民生活区,且从整改之日起一直未开工生产。今年以来,先后6次到该企业检查环保工作,及时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手续,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的安装工作,并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将继续对其加强监控,坚持24小时轮流值守,做好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环保部门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

二七区政府

二七区对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产生有毒气体直接排放,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村中管道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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