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郑州市第28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20日18时)
发布时间:2016-08-20 23:00 来源:本站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5日(第28批)交办我市的49项问题,截止8月20日,已办结49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7项,不属实22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

郑州市第28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20日18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1

郑州市

中原区中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北500米,郑州煤矿机械厂院内,电镀厂无环评,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大气污染严重;铸造厂无环评,中频冶炼炉冒黑烟,排放粉尘,噪声扰民;现在铸造厂已停产。

已转办

(第2批受理编号2、第11批受理编号12、第13批受理编号1、第20批受理编号2、第22批受理编号20、第24批受理编号2、第27批受理编号8)不属实。郑州煤机铸锻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碳钢钢构件,主要生产设备为两台电弧炉(已于2015年8月拆除),一台中频炉、一台煤气发生炉、一个退火窑、一台抛丸机(配套建设除尘器)等,主要的生产工艺为:原料钢余料—熔化—浇铸成型。该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停产至今。该公司产生粉尘的工序是在密闭的翻砂车间内进行,抛丸机配套建设有除尘器。2015年4月监测报告显示:抛丸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分别为17mg/m3、19mg/m3、17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规定的120 mg/m3,不超标。郑州煤机电镀厂的主要产品为电镀钢构件,主要生产设备为镀槽、行车等,(生产线配套建设一个污水处理站,三套酸雾吸收塔)主要的生产工艺为:钢构件--除油--水洗--酸洗--电镀--水洗--成品。现场检查时,电镀厂正在生产。8月10日对该厂酸雾吸收塔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电镀车间外排废气中铬酸雾分别为0.009mg/m3和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因建厂时期尚未实行环评制度,因此该企业无环评。

郑州市环保局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第1号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7)

2

郑州市

高新区药厂街梦舒雅水洗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6批受理编号20)梦舒雅水洗厂位于药厂街中原制药厂对面,租用郑州领秀服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新制作服装的水洗作业,属于“土小”企业(作坊)。

经查,梦舒雅水洗厂无工商、税务、环保等手续,属于“三无”企业,现场处于半停产状态,车间地面有污水排放痕迹,厂区生活建筑垃圾较多,卫生状况较差,经查看生产记录,发现前几天还在进行水洗作业。要求水洗厂立即停止生产,4日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8月15日,该无名水洗厂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搬走。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八批交办问题的情况说明(2016.8.17)

3

郑州市

新郑市观音寺镇,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直排镇南500米处的河里,河水水质差,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观音寺镇位于新郑市西南部,属典型的农业乡镇,镇区规模较小,常住人口约3000人。有郑州西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潩水河贯穿该镇,该河流现在观音寺镇境内断流。镇区内无污水处理设施。

经查:观音寺镇区污水由一个自然形成的水渠流入潩水河,形成氧化塘。该氧化塘主要接纳观音寺镇区生活污水及郑州西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氧化塘周边无其他排污口。郑州西利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碳化硅。该公司自2016年6月底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站,2016年4月28日,经新郑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取样监测,排污口水质达标。8月15日,新郑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氧化塘污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主要污染物浓度值分别为:样本1化学需氧量82mg/l、氨氮17.1mg/l;样本2化学需氧量109mg/l、氨氮21.1mg/l。

该镇为解决生活污水问题,已于2015年规划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000吨,实施方案已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查。2016年3月,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9月完工,污水处理站预计2016年10月底建设完成。

目前,观音寺镇已购买净水药剂,安排专人投放,对生活污水进行初步处理。督促观音寺镇加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治理污水的措施和工程进度,取得群众谅解。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4

郑州市

中牟县大孟镇湾刘村,十几家养殖场紧邻居民区,气味刺鼻,污染严重。


大孟镇湾刘村北,该区域共计17家养殖场,其中:羊场3个、牛场2个、蛋鸡场1个、肉鸡场1个、生猪场8个(其中猪驴混养1个,驴存栏30头)、养兔场及养狗场各1个。养殖场(户)所占土地性质为荒地、林地和农耕地。17家养殖场均未取得环保手续,均未按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及收集设施设备。11家养殖场距离村庄500米以内;6家养殖场距离村庄500米以上。

规模化养殖场2家:中牟县大孟镇彦民养殖场存栏生猪1000头;赵红伟蛋鸡场存栏4500羽。散养户15家。

对中牟县大孟镇青青养殖场、王军军养殖场、梁彦超养殖场和刘章印羊场(户)于8月16日进行了关停处理。

存栏量在300头以下的7家养殖场(户),8月17日前全部清栏空圈,对养殖产生的污水、污物全部清除,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饲养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存栏量在300头以上的6家养殖场(户),近期无法出栏的,写出承诺保证书,必须限期清圈出栏,对养殖产生的污水、污物,采取措施,严禁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八批)

交办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18)

5

郑州市

新郑市观音寺镇唐庄村张海顺养鸡场,没有手续违规养殖,距饮用水源地仅15米,粪便、污水下雨天直接渗入地下,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第27批受理编号14)张海顺养殖场位于观音寺镇唐庄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该养殖场距离村庄约800米,存栏鸡10000。现养殖场场主为贾勤岭,属于个人传统养殖。养殖场有粪便堆积现象,无污水排放情况。责令立即清运粪便,粪便集中收集,禁止露天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6

郑州市

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惠济桥村南门口,服务石化加油站掺杂石杂(烂油),油品不合格,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石化加油站,原名:郑州市惠济区绿源加油站,于2015年4月7日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为郑州绿源石化有限公司.

经查,加油站正常经营,现销售国五标号汽油。经核实,该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3年7月12日再次通过安全评审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1年4月11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主要从事柴油、汽油的零售业务。该加油站的成品油均从山东中油胜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购进。在日常的监管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8月16日下午,按照抽检程序对该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进行了抽检。由于成品油检验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检测机构还没有出具抽检报告。抽检一旦确定该加油站的油品不合格,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2016年8月16号,惠济区商务局对该加油站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营业,进行整改,配合工商质监、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惠济区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第6号来电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16)

7

郑州市

中牟县商都大道顺发路财政局食堂,风机噪声扰民;县政府东清阳街清阳小餐馆、大骨头等饭店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中牟县财政局机关公务灶、信阳小馆子、苏家老味大盆骨。以上3家饭店均位于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附近,隔壁为中牟县国土局家属院。3三家风机噪声进行同时监测,监测地点选在最近的国土局家属院西南角居民楼,监测结果显示,三家风机同时开启时,噪音共超出法律规定范围0.1-1.0分贝之间。

经查,信阳小馆子安装的油烟净化器未及时清理油污,处于不达标状态;苏家老味大盆骨厨房操作间开窗油烟外泄。

1.关于财政局食堂噪音问题:截止8月17日,已完成风机、烟道和隔音棚的拆除工作。

2.信阳小馆子油烟、噪音问题: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目前,其原有风机、烟囱已自行拆除完毕,更新风机,并将排烟通道移至室内,烟囱出口处加装隔音棉。

3.家老味大盆骨油烟问题: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目前已自行使用水泥进行密封。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八批第7项查办情况的报告(2016.8.17)

8

郑州市

新郑市009乡道北50米,新郑市万民养殖场,无环评手续,粪便随意堆放厂区,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不属实。新郑市009乡道位于新郑市南部,全长约12公里,东起观音寺镇十里铺村东南跨渠公路桥北侧,西至辛店镇客运站,途径观音寺镇王行庄、十里铺村,辛店镇前小庄、岳庄、军李村。

排查:新郑市009乡道沿线北50米内无新郑市万民养殖场。

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9

郑州市

郑东新区陇海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陇海高架距卢浮公馆小区较近,诉求人认为只安装单面的隔音设施不符合要求,噪声扰民。

已转办

(第11批受理编号15)陇海路高架桥北侧(靠近卢浮公馆小区处)正在安装声屏障,南侧为绿化地,靠近高铁,无建筑物,未安装声屏障。目前,陇海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卢浮公馆小区附近高架桥正在进行声屏障安装施工,计划于2016年9月10日前施工完毕。

郑州市城建委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陇海高架东风南路口卢浮宫馆小区附近声屏障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2016.8.17)

10

郑州市

新密市大隗镇五里堡村,长城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污水直排厂区下水沟,污染地下水;锅炉冒黑烟,机器噪声扰民。

已转办

(第20批受理编号28)经查,该公司主要产品是纸板,建有1条纸制品自动生产线正在生产,1台4吨燃煤锅炉正在运行,配套安装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用水工段,故无工艺污水产生及外排;该公司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至位于该公司院内西南方向的化粪池暂存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综合利用。据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昼间噪声排放最高值为55.2分贝(该公司实行8点至20点工作制度,夜间不开机生产),在规定的排放限值之内。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配套安装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冒黑烟及不正常排污情况。该公司已于2016年5月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治理任务,并委托新密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6月27日对该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环境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公司燃煤锅炉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部分原煤没有按要求进入原煤库房。对该公司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密环限改〔2016〕第1443号),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该公司露天堆放原煤已转移至原煤库房,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新密市政府


11

郑州市

新郑市城关乡端庄大队杨庄村西100米,赵中和占用基本农田,放置五六个储存化学物品的铁罐,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新郑市城关乡端庄大队杨庄村位于城关乡西部,杨庄村西100米有13个储罐,为村民赵中和放置。2006年赵中和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起一个小院,院内有13个储罐。2006年7月城关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对储罐内储存的废甲醇进行清理,对储罐进行封存,院内土地已复耕。

经查: 2015年5月,107国道改线时储罐已压扁移位至路边荒地;

13个储罐多年未使用,经现场测试,未闻到难闻气味。

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12

郑州市

登封市宣化镇山沟村西,耐火砖厂烟囱冒黑烟,露天堆放生产原料,粉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2016年8月15日经排查,在宣化镇山沟村西的辖区内没有任何耐火砖厂,也没有任何烟囱类的建筑。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化镇山沟村西耐火砖厂污染环境问题

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6.8.18)

13

郑州市

金水区丰庆路西侧,丰庆路办事处中央空调主机房噪声扰民;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金水区总医院,中央空调主机房、热力交换站、制氧站噪声扰民。


1.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位于国基路与丰庆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央空调主机房位于办事处大院内西北角,7点开机,18点30分关闭,用于日常办公使用。采取将两台压缩机关闭一台,只有一台机器在正常运转,另外一台一直处于停止作业状态,尽量降低噪音减少对隔壁居民的影响,并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开关空调,开关机时间为每天7点开机至晚上6点半关闭,属于正常上班时间开放,也得到了瑞景花园小区居民的认可,并且办事处于2014年对中央空调加装隔音棉,以后每年都安排维修人员修改完善隔音挡板和隔音棉,尽量最大化降低噪音。

2.金水区总医院坐落于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该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毕,部分投入使用,中央空调机组采用3台风冷式螺旋机组及3组冷却塔,手术室采用专业空调冷化机组,制氧机组采用分子筛制氧原理,取暖采用热力交换机组。金水区总医院选定北京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有机组进行了测试,其针对测试结果产生的噪音源设计了降噪方案,现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核,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目前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整改。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八批第13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6.8.16)

14

郑州市

荥阳市高山乡朱川村朱川组,王玉振养猪场距居民区较近,气味难闻,蚊蝇滋生,污染严重,粪便随意倾倒,污染地下水。


(第24批受理编号32)王玉振养猪场位于荥阳市高山镇竹川村竹川组,属于自繁自养型散户,都建有的污水池。

经查,养猪场离周边居民区均在100米之内,养猪场附近有异味,存在部分晒干的猪粪便。王玉振养猪场将污水排入自己污水池,粪便运往附近沼气池或晒干后供农田施肥。

荥阳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养猪场附近的机井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此处水井水质符合标准。

目前养殖户已对养猪场内外的猪粪便、污水清理完毕,对猪舍、粪池及场地内外卫生进行了消毒处理。

养殖户已同意搬迁至居民区外饲养。因生猪属于活物,建设新猪舍需一定时间,经协调两户养殖户同意于7日内(8月20日之前)处理完所饲养生猪完成搬迁。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第14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7)

 

15

郑州市

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北,郑州志方牧业有限公司,养鸡场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粪便、污水直排黄水河,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郑州志方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曲梁镇高洼村,主要设施有鸡舍9排,配套有养殖粪便(水)污染防治无公害化处理生态再循环综合利用设施1套。

该公司养鸡场处于停养状态,养殖粪便和废水暂存于采取遮盖措施的收集池内,场外排向黄水河雨水渠也已填平消除隐患。粪便处置现场有轻微异味,厂区其它位置未有难闻气味。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郑州志方牧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6.8.17)

16

郑州市

新密市苟堂镇小刘寨村,江成造纸厂距居民区一墙之隔,污水直排泽河;烧锅炉粉尘污染严重;夜间机器噪声扰民。

已转办

(第20批受理编号29)新密市汇丰置业有限公司江城造纸厂,实际名称为“新密市汇丰纸业有限公司江城生产车间”。主要产品为箱板纸,2012年3月19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主要机器设备有3800造纸生产线一条、10吨燃煤锅炉一台,配套有水污染防治设施和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6〕3号)要求,该车间于今年6月份完成了锅炉脱硫脱硝提标治理,外排废气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该车间1998年建成投运,2006年造纸企业综合整治被整合到新密市汇丰纸业有限公司,距离该车间约30米的苟堂镇小刘寨社区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投用,部分群众陆续入住。由于该车间距离社区较近,居民入住后,曾经反映过该车间机器噪声、锅炉烟尘污染,影响着社区居民正常生活。为此,厂方主动采取措施,对锅炉房设置隔音板,对主要噪声源制浆车间进行了密闭,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014年7月18日该车间将1条1575造纸生产线、1条2400造纸生产线、1台4吨和1台6吨燃煤锅炉拆除,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改建1条3800造纸生产线、1台10吨燃煤链条锅炉;新密市环保局于2014年10月12日对该车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环罚决字〔2014〕130号),责令其停止建设、罚款五万元。2016年3月10日,该车间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纸机生产线、锅炉车间、一台10吨链条锅炉并投入生产使用;新密市环保局于2016年4月12日对该车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环罚决字〔2016〕046号),责令其停止生产使用,罚款拾万元。

2016年8月8日,新密市公安局对该厂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理。

新密市政府


17

郑州市

荥阳市嘉裕镇万全寨村微粉厂夜间生产,粉尘及机器噪声污染严重。


不属实。荥阳市贾峪镇万全寨村微粉厂位于贾峪镇贾峪村万全寨刘门北组,经营范围:销售:磨料磨具、耐火材料。

经查,该公司大门紧闭,厂区内没有工人,没有进行生产活动的迹象,大部分厂房已拆除,目前该企业没有任何生产能力。

2016年7月8日,荥阳市环保局和包村干部在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中,发现该厂没有生产,车间内有加工设备,不符合政策要求,属于土小类企业。当即要求企业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016年7月23日,在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企业拆除进度迟缓,于是7月24日贾峪村委组织人员对该厂车间进行拆除,切断电源,并对该厂大门加贴封条。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 第 17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8)

18

郑州市

荥阳市工业路服装工业园内天骏水洗厂,无任何手续,废水直排下水道,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

已转办

(第21批受理编号4)经调查,天骏水洗厂全称为郑州天骏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服装产业园区内,该水洗厂2016年6月28 日租赁厂房投资建厂,该厂综合生产车间已完工,设计有污水处理站1座,目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该企业年洗涤30万件服装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环评报告已递交荥阳环保局,等待评审批复。2016年7月27日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时,发现该厂无任何相关手续,即对该厂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将电箱、车间大门贴上封条。该厂未生产,电箱、车间大门贴有封条。后多次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厂私自生产等迹象。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 第 18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8)

19

郑州市

荥阳市城关乡龙泉寺村,荥泽大道两侧砂石厂粉尘污染严重;盛世兰苑项目门前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1.荥泽大道两侧砂石厂,经多次排查,确定为道路东侧宴区回族村群众自家建设房屋时使用自用建筑材料,沙堆较小。举报的沙场不存在。

2.盛世兰畹项目门前道路为村与村桥接的乡间小路,主要为连接城关乡龙泉寺村与豫龙镇晏曲村两个村的小路,因为南边科学大道的通行,和附近荥泽大道与荥阳市区的贯通,附近居民的出行很少再使用此道路,现场检查时人流量不大,没有发现明显扬尘现象,也不存在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第19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8)

20

郑州市

荥阳市广武镇白寨村南,门窗厂露天喷漆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塚宋路口翻砂厂,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不属实。经核查,荥阳市广武镇白寨村南没有门窗厂,不存在露天喷漆气味刺鼻,大气污染现象;荥阳市广武镇塚宋路口没有翻砂厂,不存在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现象。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第20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6)

21

郑州市

航空港区八天乡闫庄村,天源化工树脂厂夜间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学后面混凝土搅拌站,水泥浆直接倾倒在农田,污染严重。中牟县孙庄村,接信汽车修理厂露天喷漆,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

已转办

1.(第22批来信第6项)不属实。新郑市天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八千办事处大闫庄村南侧,因公司产品滞销,自2015年3月起,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存在燃煤有机热体炉, 2016年5月2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查封(暂扣)决定书,对其燃煤锅炉进行查封。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郑港办[2016]46号)要求,该企业缺乏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被列为关停类企业。2016年7月11日,给供电所下达了《停电通知》,对该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给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企业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清除原料、成品,拆除主要生产设备。2016年7月20日,该企业已经清除原料、成品,拆除主要生产设备。8月9日,该企业已关闭取缔到位,即“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原料、成品及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清除。

2.(第23批受理编号13)一搅拌站其全称为红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雁鸣湖镇西村北地黄河滩区。该搅拌站无土地手续,无环评手续,无生产资质。该搅拌站方圆200米范围内无玉米地或其他农作物。水泥浆倒灌杨树林的土地(约2亩),原地貌为砖厂拆除前的取土深坑,后由红山公司搅拌站租赁,作为罐体清洗排水坑使用,红山公司在土地上种植了几十棵小杨树。该罐体清洗排水坑自2016年4月份已不再使用。红山公司无生产资质,2016年6月7日,对该搅拌站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监督其停工整改。7月11日,因其非法占地,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7月20日前完成,并每天督导巡查。7月23日,该搅拌站开始拆除,截至8月13日,搅拌机、传送带主机和8个搅拌罐等主要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遗留有部分商品混凝土废料,可能会造成扬尘污染。一是对现场商品混凝土废料进行清运,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二是对该排水坑进行了填埋,并对填埋后的表土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现已整改到位。

3.(第23批受理编号13)接信汽修厂”,实为张兰农机维修部,位于省道S223线与北环路交叉路口向北10米路东接信汽修厂院内。主要经营农机修理和农机设备维修项目,卫生条件较差,现场有轻微异味。院内没有发现喷漆房,也无喷漆迹象。加强日常巡查力度,规范经营环境,禁止该维修部从事可能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一切经营活动。

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

中牟县政府


22

郑州市

荥阳市广武镇陈栋村加油站,无任何手续;陈栋村路段车辆过往扬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经调查,2011年陈垌村划入桃花源社区,社区建设方案已于2012年8月20日经荥阳市新型城镇化社区建设项目评估审议领导小组批复,社区建设用地纳入了郑州市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2014年10月1日启动了旧村拆迁工作,至2016年7月陈垌村四百多户全部拆迁完毕,拆迁群众已不在村内居住。 该村没有发现加油站。村内荒芜,山路狭窄人烟稀少,不存在过往车辆扬尘污染现象。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第22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6)

23

郑州市

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南石子厂、郑冲村石子厂夜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现在处于停产状态,担心督察结束后污染依旧。


不属实。1.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南石子厂位于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小李垴,东至乱石坡乱东组、西至山顶村长里沟组、南至乱石坡南沟村、北至乱石坡村乱中组。该厂建于2008年5月,同年10月与郑煤集团同力水泥公司(现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龙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进行升级改造。现有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生产线1条,2套型号(CMCA-250-11)脉冲袋式除尘设备2台、破碎机2台、传输设备5架。无生产迹象,处于停产状态。

2.新密市袁庄乡郑冲村石子厂位于袁庄乡郑冲村东头组,东至乱石坡村界、西至东头组赵家、南至郑冲村公路、北至荥阳界。该厂建于2011年,现有年生产20万吨建筑石料生产线1条,破碎机1台,反击破1台,传输设备5架、除尘设施1台。无生产迹象,处于停产状态。

责令袁庄乡人民政府利用网格化长效机制进行排查监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无违法行为发生。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郑冲村石子厂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6)

 

24

郑州市

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南角,一无名加工厂昼夜生产,切割金属噪声扰民。


不属实。位于鸿鹄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南角无名加工厂实为河南航天液压气动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文玉。该厂原用名河南航天压力元件有限公司,军工单位,该公司于2004年11月25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2007年5月8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2014年更名为河南航天液压气动技术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8月12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经查:鸿鹄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南角为河南航天液压气动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承接生产任务均为军需用品。该公司委托新郑市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经监测噪声达标。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25

郑州市

管城区西大街85号院,五顺斋烤鸭店(两家)、品尝阁果木烤鸭店,烟囱安装在小区居民楼墙上,气味难闻,油烟污染严重;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


五顺斋烤鸭店(2家)、品尝阁果木烤鸭店,属个体经营,经营范围烤鸭、酱牛肉加工零售。

1.五顺斋烤鸭店使用污染材料果木进行烤制,当即督促该店封闭炉子,改为电烤炉进行烤鸭加工;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3台,设置有专用油烟通道并及时清理。要求各烤鸭店定期清洗烟道及油烟净化装置,现已清洗完毕。对烟道进行整改的措施,拆除原有烟道,以不影响居民为原则改变烟道方向,将抽风机移除,出风口朝向大街并加装净化防噪设备,现正在整改当中。整改好后,将申请检测。

2.品尝阁果木烤鸭店油烟净化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正在维修中,设置有专用油烟通道,责令其安装两台新设备。已安装了两台新的油烟净化装置;对烟道进行整改的措施,拆除原有烟道,以不影响居民为原则改变烟道方向,将抽风机移除,出风口朝向大街并加装净化防噪设备,现正在整改当中。整改好后,将申请检测。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8)

 

26

郑州市

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与文昌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园大地小区一楼门面房,时尚私房菜饭店抽油烟机和烟道安装在5号楼墙体上,油烟及噪声污染严重。饭店现在处于停业状态,但未整改。祥和路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经查:1.(第22批受理编号11)2016年8月9日,对食尚私房菜饭店进行现场调查。该饭店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新郑市食药监局已于2016年7月31日责令该饭店停业整改,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安装在五号楼墙壁上,烟道外表采用消音棉包裹,待饭店整改完毕营业后。

2.祥和路道路两侧建有绿化带,保洁员15名,路段长1名,保洁车1辆,洒水车白天不间断洒水,祥和路路面干净整洁。继续加强对祥和路的保洁,严格落实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27

郑州市

郑东新区107辅道与商都路交叉口,陇海高架桥工地施工,露天喷漆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不属实。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107辅道南北延伸落地段项目,施工范围为原107辅道主线高架桥设计预留的北延线和南延线部分,呈南北走向,分地面道路工程及高架桥梁工程。

目前107辅道南北延伸落地段正在进行钢箱梁的节段吊装作业,进场的钢箱梁节段出厂前已进行了底漆和中层漆的喷涂,在钢箱梁的整个吊装、焊接过程中只对钢箱梁节段之间的焊接缝(横缝、竖缝)部位进行防腐处理,作业中喷涂面积小。钢箱梁的面漆作业是在全联桥全部焊接完成并检测合格后进行面漆施工,在《钢箱安装专项施工方案》中已明确在喷涂油漆过程中对大气污染治理应采取的措施。而当前钢箱梁施工阶段在107辅道与商都路口施工区域内未进行任何的油漆涂喷作业。经项目部现场核实,现场施工区域约1km范围内无居民区,而且施工单位未安排夜间施工作业并且施工中严格按照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进行施工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

郑州市城建委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陇海高架商都路口露天喷漆和噪声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6)

28

郑州市

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粉碎原煤、烧煤粉尘污染严重。

*

郑州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式除尘器,均匀剂生产线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煤在粉碎过程中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铁管排气筒排放。该公司生产期间没有生产废水外排,有少量的生活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全部采取厂区绿化、洒路降尘等综合利用措施。

2016年8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2016年6月12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2台雷蒙磨正在运行,均匀剂生产线停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1台锅炉提标治理未动工。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新密政[2016]3号),现场要求该公司6月底前锅炉完成提标治理,否则实行停产整治。2016年6月23日,1台4吨燃煤锅炉已拆除。

2016年8月9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雷蒙机在运行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污染物,存在粉尘跑冒现象。新密市环保局现场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改决字[2016]第383号)。2016年8月10日,超化镇政府已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2016年8月16日,新密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新密)环罚先告字[2016]第24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郑(新密)环罚听告字[2016]第242号),罚款贰万元。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郑州金山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7)

 

29

郑州市

新密市刘寨镇东马庄村(两家)、老寨村、崔岗村,四家防水卷材涂料厂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


1.(第23批受理编号5)不属实。新密市天虹防水材料厂,位于刘寨镇崔岗村,该厂东临空地,西临门市房,南临空地,北临公路。该厂产品是复合防水卷材,主要生产原料是沥青,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有1套多级水膜+填料吸附装置、1套多管旋风除尘器。

2016年8月10日,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该厂正在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6〕3号)要求,拆除煤气发生炉,并对沥青烟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于停产整治状态,至今未生产。同时,由于行业类别原因,在该厂区内有沥青烟残余气味。

2016年6月12日、7月23日、8月10日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慎新伟、刘清友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现象。

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已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为喷淋过滤+油水气分离+电捕焦+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

2.(第19批受理编号16)2016年8月6日,到锦鸿卷材厂进行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在该公司厂区有沥青烟残余气味。

2016年7月3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卷材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水膜+油水分离+活性炭吸附+电捕焦装置未运行,现场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新密市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改决字[2016]字第156号),2016年8月2日,又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环罚决字[2016]第122号)。2016年7月16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7月26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封条有损毁现象,即于7月27日对其生产设备重新粘贴封条。2016年7月13日,新密市公安局对该公司负责人王红彬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密公(8375)行罚决字[2016]1516号)。2016年8月6日,新密市刘寨镇政府对新密锦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取缔(刘政[2016]65号)。目前,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

3.(第15批受理编号5)飞龙卷材厂,经核实,该公司自2016年6月停产进行整治,至今未生产,在该公司生产区有沥青烟残余气味。近期监督检查、监测情况:2015年7月1日,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沥青烟进行检测,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5年7月1日,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沥青烟进行检测,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5年12月18日,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导热油炉、煤气发生炉废气进行监督监测,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6年5月7日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2016年6月5日、7月19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6〕3号)文件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清洁能源,并对沥青烟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该公司西车间已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并已拆除原有沥青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新的设施(喷淋过滤+油水气分离+电捕焦+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东车间已拆除煤气发生炉和沥青烟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沥青烟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天然气管网正在铺设。

4.(第21批受理编号11)郑州市天顺神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停产整治,至今未生产。但在该公司厂区有沥青烟残余气味。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近期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现象。

2016年8月9日对郑州市天顺神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已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拆除原有沥青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电捕焦+光催化氧化装置。

新密市政府


30

郑州市

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建新街小吃一条街,污水直接排入雨水井,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建新街小学附近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经查,在该路段发现部分雨水井旁存在油污,内部散发着异味。

对所有雨水井盖进行清理,并对破损的井盖进行更换;并用高压水枪进行全面清洁;对商户进行停业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教育管理;对道路两侧的墙体进行修补粉刷;引导清理垃圾人员及时清理运送垃圾车辆,按要求向垃圾中转站运送垃圾,并按要求整改车辆,确保不乱撒垃圾;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处理有关问题。  

2.建新街垃圾中转站,位于建新街小学对面,1992年建成投入使用,2011年升级改造后日处理生活垃圾8余吨。该中转站服务半径1平方公里,东至北闸口、西至金水路、南至建设路、北至沿河路,服务周边9个社区、单位和沿街商户。经查,建新街中转站配套的车辆为大型8吨压缩车,车型较大,建新北街道路狭窄,周边家属楼院密集,居民多,并且五里堡办事处疏堵点在这条路上,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全天只能在早上5:00运出一压缩车生活垃圾,其他时间无法通行。已将周边社区的生活垃圾分流至棉纺路垃圾中转站。要求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每天对站内外卫生认真清扫,对大箱坑底清掏冲刷,定时抽污水,喷洒生物除臭剂,喷洒杀虫剂,定时更换灭鼠药,并每天对操作事项详细记录。站内站外保持干净整洁,基本无异味产生,站外道路无排队、路面无垃圾渗液现象。   

二七区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8批)30号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6)

1

郑州市

荥阳市城关乡和刚玉公司,无环评手续,长期非法生产,生产时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已转办

(第26批受理编号16)不属实。该企业2008年11月严格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对铁合金、电石、刚玉生产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要求的通知》(豫环文【2008】79号)进行了综合整治,并通过综合整治验收。该企业建设有生产车间2个,主要生产设备为1500KVA白刚玉冶炼炉2台,同时配有2套脉冲式除尘器,制砂车间配套有2套脉冲式除尘器。破碎机、球磨机设置有减震措施,车间外建有减震沟。

2016年8月13日现场检查时,荥阳市泰和刚玉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周边全部为企业,无居民点。同时,该企业生产用电已向上街区电力部门报停。该企业按照荥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工业窑炉提标治理的相关要求(荥环委办[2016]4号),已于2016年6月份停产对其工业窑炉进行整治,没有进行生产活动。同时该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并未发现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荥阳市政府


2

郑州市

荥阳市崔庙镇兴达碳素公司,无环评手续非法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生产时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2批受理编号19)不属实。2016年8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钙钠双碱法脱硫设备进行检修,对降温池进行加固。该厂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有降温塔及一台电捕收尘器JFD420-A,钙钠双碱法脱硫除尘器一台,烟气通过水喷淋塔进入电捕焦油除尘器再进入脱硫系统,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和在线监控设备。未发现该企业有违法排污现象。

荥阳市政府


3

郑州市

新郑市晨隆玻璃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水源。


晨隆玻璃有限公司全称是郑州市晨隆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梨河镇七里闫村韩城路西段南侧。环评批复文号:郑环建表〔2014〕94号。未经环保竣工验收,已列入2016年郑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

经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玻璃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取样监测,该公司废水达标排放。

郑州市晨隆玻璃有限公司立案查处,限期验收;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对郑州市晨隆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小杰实施约谈。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4

郑州市

新郑市河南君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混砂浆粉尘无组织排放,大风天气,扬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河南君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孙河村S323北侧。

经查,该公司自2016年5月17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建有袋式除尘器,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材料全部储存在车间内,无露天堆放现象。继续加强该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5

郑州市

新郑市河南省金坤塑胶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害、难闻气体,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河南省金坤塑胶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梨河镇梨河村南侧。主要产品为PVC压延膜,主要原材料为PVC粉。主要生产工艺为:PVC原料经搅拌、轧轮机胶化、过滤押出、压延、压纹冷却卷曲,形成成品包装。该公司使用一台有机热载体炉,燃料为生物质。该公司年产1万吨PVC压延膜项目2015年4月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审批文号:新环审〔2015〕41号。

经查:该公司自2016年7月15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环保设施符合环评要求,现场未闻到难闻气味。

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6

郑州市

新郑市炳炜养殖场粪便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不属实。新郑市炳炜养殖场位于观音寺镇石固堆村。常年存栏量1500头猪。

经查,该场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进入暂存池,定期补充沼气工程。建有堆肥场,地面硬化并已做好防渗、防雨、防溢流措施。未发现粪便随意倾倒现象。继续加强对该场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7

郑州市

新郑市郑州建兴新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5批受理编号1)不属实。郑州建兴新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梨河镇107国道东侧,法定代表人为甘新生。2013年通过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然【2013】37号,主要生产柔性饰面砖。工艺为砂石、丙烯酸树脂乳液、水等原料搅拌、配比生成成品。

经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搅拌设备处于密闭车间,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高噪音设备设置于密闭的厂房内,设置有减振基础、厂房屏蔽设施,该企业距离附近村庄1公里,无噪声敏感点。

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28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8)

8

郑州市

荥阳市豫龙镇永昌纺织印染公司,无环评手续,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地下水。


(第1批受理编号21)不属实。河南省荥阳市永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豫龙镇毛寨村。由于该企业建厂时间较早,没有环境评价报告批文。荥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8日对其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荥政环限〔2008〕38号),该公司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成后,荥阳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对其下达了《限期治理监测通知书》(编号〔200837〕),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承担了该公司污水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08年12月通过荥阳市环保局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了《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荥环监限验〔2008〕04号);2009年11月该公司通过了郑州市环保局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河南省荥阳市永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用水量约为1.1万吨左右。该公司废水在2013年4月郑州市把索须河纳入生态水系建设范围后,荥阳市环保局对沿河排污口进行了取缔,采取封堵措施。自此后,该公司所产生废水不再外排,全部委托第三方污水处理公司—郑州金州水务有限公司处置。该公司废水采用物理预处理+生物处理+SBR好氧处理法,废水经处理后送往金州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在处理。

该公司由于经济性减员停产原因,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未发现该企业废水随意倾倒现象,也未查出存在私埋暗管偷排现象,污水第三方运送未发现异常,荥阳市环保局日常执法监管中也未发现存在违法倾倒工业废水等行为。2016年7月20日,荥阳市环保局对该村群众生活用水、化工厂东自然沟、南自然沟和索河等四处进行了取样检测,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荥阳市政府


9

郑州市

二七区马寨镇闫家咀社区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煤矿有两个井口存有煤矸石,煤矸石里有少量煤粉(含硫高),下雨时黑煤水通过河道流向尖岗水库,污染水源;刮风时煤粉乱飞,污染严重;煤矿的两个铁门后边有大量生活垃圾,气味难闻。


该企业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闫家咀村梨园河自然村, 2011年,按照河南省政府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署,晋荣煤矿因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被列为郑州市的关闭煤矿。2011年5月31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作出二七关决字〔2011〕第01号关闭煤矿决定书,决定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梨园河村的晋荣煤矿予以关闭。因此,该煤矿自2011年5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关闭停产状态。

经查,该矿处于关闭状态,矿井口附近是原堆放煤矸石的场地,煤矿关停后,矿主已对煤矸石场地进行清理,但地表有极少量遗存。位于矿井口有一小堆煤矸石目前已由马寨镇政府清运完毕。由于该煤矿已废弃多年,矿区无人看管,位于该矿大门后存在少量垃圾,目前也由马寨镇政府清运到位。同时对矿区遗存煤矸石位置进行喷塑景观绿化处理。加强监控,做好日常巡查监管。

二七区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8批)来信9号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7)

10

郑州市

管城区南曹乡政府北边繁森化工厂,无环保手续,违法使用燃煤锅炉,排放有毒气体,偷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郑州繁森化轻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南曹村,经营范围生产、批发兼零售脲醛树脂。

经调查:该单位主要设备有2个2吨反应釜,2个五吨反应釜,1个20吨储存罐、违规建设1吨燃煤锅炉1台(已停用废弃),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有环评手续(郑州市环保局于1999年8月29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厂内有一个水池是用于冷却降温,且目前并没有使用,其生产工艺中不涉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现场未发现有污水乱排现象。

8月15日检查,已对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拆除燃煤锅炉。8月16日检查,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燃煤锅炉已基本拆除完毕。因该村正在进行合村并城改造,该单位已做好搬迁准备,现搬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单位监管力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7)

11

郑州市

98人联名反映:中牟县中林场内租户厂棚遭强拆,反映强拆问题百姓遭报复。中牟县中林场租户按照合同投资建设了厂棚,2016年8月3日夜国有中牟县林场通知“要求租户与2016年8月4日中午12点前,将承包地块厂房内设备及货物全部清空并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否则依法处理”,8月4日中午1点,林场场长王鸿宾等人召集几百疑似黑社会人员对厂房进行了强拆,投资几百万元的厂房及价值上千万的货物瞬间被压扁,铲车还恶意在上面碾压多次,物品成了废品。此次强拆行为,中牟县政府和林场坚持是督察组要求强拆的。据统计,目前林场内几十家仓库厂房中,仅有6至7家未拆,均是中牟县领导和林场领导的亲属所有。

已转办

(第27批来信受理编号1)“仓库厂房”位于国有中牟县林场中林区内。自2002年以来,中牟林场依据《林业部关于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林场字﹝1996﹞49号)文件精神,为发展国有林场事业,繁荣国有林场经济,陆续与多名林地承包人签订国有林地承包合同,规定其在林业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发展林业种植、林下养殖。近年来,部分林地承包人在没有林地、规划、国土、环评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自行或与他人合伙擅自建设违法违规建筑,并相继对外出租,从事地下木器加工、化工生产和建材加工等违法经营,形成31家黑作坊,其中,从事木器加工23家,化工生产3家,建材加工5家。今年以来,针对中牟县国有林场中林区的31家作坊企业的违法行为,中牟县相关单位先后多次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拆除整改。但是31家违法企业拒不执行,依然从事非法生产活动。对此,中牟县于8月1日,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全面启动该区域违法建筑行为的摸底排查工作;8月3日,进行联合执法;8月6日,该区域31家违法企业违法建筑全部依法拆除到位。

1.关于反映“中牟县林场内租户厂棚遭强拆”问题。林场中林区内31家企业所租用的厂房,是林地承包人在没有林地、规划、国土、环评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自行或与他人合伙擅自建设违法违规建筑。2016年上半年,县林场、县环保局、县规划中心等单位对中林区违法企业违法建筑多次下发整改拆除通知,31家违规企业拒不执行。8月2日,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停水、断电,并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搬离厂区;8月4日—6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31家违法违规企业违建厂房依法拆除。因此,所反映“中牟县林场内租户厂棚遭强拆”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中牟县政府和林场坚持是督察组要求强拆的问题。 2016年,中牟县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针对中林区违法建设问题,县委、县政府明确指示,要坚决整治,彻底整改。为此,县林场、县环保局、县规划中心等单位自2月份起先后多次下发整改拆除通知,要求其限期拆除整改。截至8月3日,该区域内违法企业拒不执行,依然从事非法生产活动。8月4日,县林业园林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林场和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合执法。8月6日,该区域31家违法企业违法建筑全部依法拆除。因此,反映人所反映“中牟县政府和林场坚持是督察组要求强拆的”问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投资几百万元的厂房及价值上千万的货物瞬间被压扁,铲车还恶意在上面碾压多次,物品成了废品”问题。自今年2月份,中牟县相关单位对中林区违法企业多次下发整改拆除通知,要求限期拆除整改,但其拒不执行。8月1日,中牟县林场联合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再次通知违法企业拆除设备、搬离物品,并由县林场抽调200余名工作人员帮助搬运。8月4日,该区域违法企业生产设备、原料物品已基本搬空,在对31家违法企业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没有物品被碾压现象。因此,反映人所反映“投资几百万元的厂房及价值上千万的货物瞬间被压扁,铲车还恶意在上面碾压多次,物品成了废品”问题不属实。

4.关于反映“林场召集几百疑似黑社会人员对厂房进行了强拆”问题。在拆除林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中牟县相关单位抽调205名工作人员进行联合执法,对31家违法企业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反映人所反映“林场召集几百疑似黑社会人员对厂房进行了强拆”问题不属实。

5.关于反映“强拆问题相关人员遭报复”问题。31家违法企业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后,由于非法利益链被斩断,部分企业主(林地承包人)以不发所欠工资为要挟,通过微信群方式,组织、策划、煽动70余名从业人员,采取打砸、辱骂、堵门堵路、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对抗政府违法建设整治,并采取欺骗手段,错误引导媒体进行关注和不实报道。2016年8月7日上午9点,中牟县林场场长王鸿宾、副场长朱海龙等四人乘坐森林消防车(车牌豫AKU395)到中林区检查违章建筑拆迁情况,遭到围堵、辱骂和打砸。三个多小时后,在公安干警劝阻下,4人才得以离开。2016年8月8日上午9:30左右,部分企业主(林地承包人)和工人70人左右,到中牟县林场机关进行围堵,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恶语谩骂和毁坏办公用品,并对林场机关大门进行破坏。下午14时30分左右,这些人员拉扯条幅到中牟县政府机关进行围堵,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参与不法行为的有73人,除2名企业主外,剩余71人均为不明真相外地务工人员。按照教育为主、教管结合的原则,对少数参与打砸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围攻工作人员的7名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对剩余人员在经批评教育后,进行劝回。因此,反映人所“反映强拆问题相关人员遭报复”问题不属实。

6.关于反映“仅有6至7家未拆,均是中牟县领导和林场领导的亲属所有”问题。经查实,中林区确有7家违法建筑未拆除,但都是空仓库、空厂房,没有从事违法生产加工,不在本次违法建筑拆除之列。下一步,将严格贯彻上级要求,坚决依法依规纠正违法建设行为,不管是谁的亲属,都要依法拆除。

一是继续纠正违法建设。严格贯彻上级要求,多措并举,相关部门严密配合,坚决依法依规纠正违法建设行为,对所反映的剩余7家违法建筑依法全部拆除,责令林地承包人尽快恢复林地种植条件。二是加强违纪查处力度。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严肃党风政纪,对在拆迁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打击违法行为。针对上述事件涉及的打砸、辱骂、毁坏公私财物、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继续深入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中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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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村拆迁没有湿法作业,大气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6批受理编号1)不属实。京水村整体拆迁属于京水大庙祥云寺合村并城项目。京水村位于索须河以南、贾鲁河以北,惠济区花园口镇大庙村以东区域,涉及3个自然村,2076户,7311人,土地面积7338.26亩,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老槐树位于京水村五组村民张老黑家东侧,该树为自然生长树木,不属于个人。

1.关于京水村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的问题.京水村于2012年启动整村拆迁,2013年9月基本完成,剩余20户拆迁遗留,并于2013年12月底完成拆迁工地围墙圈建工作。目前,京水村拆迁工地已覆盖防尘网或撒草籽。在拆迁过程中,采取每天持续洒水,“一辆钩机配一辆洒水车”等全湿法作业措施,抑制扬尘飞散,不存在“京水村整体拆迁没有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2.关于老槐树的问题.该树胸径约50公分,树龄大概有六七十年。2016年7月,已协调林业局对该树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由区林业局提出处理意见。目前,老槐树长势良好,没有遭到任何破坏。

将继续加强对京水大庙祥云寺合村并城项目的监管,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惠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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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郑州瑞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郑州市高新区惠兰路29号占地50亩,生产20多个产品,有个非常隐蔽的生产车间在3至5楼,生产预混料。污水排放严重超标,气味难闻,无环评手续,生产已有5年,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已转办

(第21批来信件受理编号3、同第23批来信受理编号2)2016年8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1号车间一楼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车间没有生产;三楼、四楼放置有部分生产设备:未发现有生产迹象。2016年6月25日,在对郑州瑞普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增加添加剂复配、分装设备,为郑州瑞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添加剂(碳酸钙粉),对该公司下达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监违改字〔2016〕15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分装设备(配电箱)进行了查封。2016年7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郑环罚先告字〔2016〕65号)。2016年7月26日上午接到举报人电话举报该公司晚上20时以后生产,当晚21时,对该公司进行了夜晚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的现象。2016年8月1日上午又接到举报人电话说该公司三、四楼的生产车间在偷偷生产,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也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的现象,当日对该公司三、四楼的生产通道进行了查封。2016年8月9日检查时未发现封条有损坏的现象。目前,该公司已停产,行政处罚按照相关程序正在进行。

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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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中原区中原路西三环交叉口西,阳光花苑社区北门“邓记锦上园”饭店,无环评手续,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严重;后厨通道南墙外三个空调外机,夜间噪声严重超标,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不属实。郑州锦上园餐饮有限公司位于中原西路西三环向西500米路南阳光花苑门面房。2012年5月21日,该饭店在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原环建表〔2012〕第050号);2012年在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中原环验〔2012〕077号);2012年9月24日,办理河南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豫环注郑字〔2012〕第2012596号)。

经查,该饭店后厨安装有组合式低噪声油烟净化机组装置,且正常使用,并有专人负责清洗。关于空调外机夜间噪音问题,该饭店全部使用中央空调,外机都在楼顶;   “后厨通道南墙外三个空调外机”,实为该饭店旁边工商银行阳光花园支行的空调外机,工商银行工作时间为9:00—17:00,夜间不产生噪声。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八批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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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二七区勤劳街(陇海路与勤劳街交叉口南路西),中型卡车豫AE687P、豫A759ML,占用快车道或者在4号院口,长期无证叫卖水果、蔬菜、花生等,造成附近垃圾遍地,污染环境,


不属实。陇海路与勤劳街交叉口西南角附近,属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区域。2015年11月开始,郑州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后,该区域的占道经营、突店经营被清理取缔,偶有个别流动商贩反弹回潮,也能及时被辖区综合执法中队和街道办事处取缔。

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勤劳街(陇海路与勤劳街交叉口南路西)中型卡车豫AE687P、豫A759ML占用快车道或者在4号院口长期无证叫卖水果、蔬菜、花生等,现场没有发现垃圾遍地、污染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该路段管控和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发现一处严惩一处。

二七区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8批)来信15号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7)

16

郑州市

金水区三全路南新七中对面,高皇路人行道堵死且无路灯,大多是汽车修理铺,修理铺噪音、喷漆气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高皇路上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羊肉汤馆,夜里喧闹,噪声扰民。


1.高皇路路东门面房大多数为汽修厂,自北向南风雅颂小区门面房依次为宝星行、徕速保汽修、英路捷捷豹路虎维修、奥森国际名车维修、安全名车维修、建新汽修,该6家汽修厂已全部关停。

汉飞小区门面房自北向南门面房依次为锦湖轮胎、普利司通轮胎、车无忧汽车服务、顺驰汽修钣金喷漆、炎腾汽车维修、刘记全羊鲜汤、盛世丰田维修中心、郑能量维修连锁、锦源别克专修、汽车美容洗车行、全程现代起亚维修、怡达汽车维修除炎腾汽车维修、郑能量维修连锁、怡达汽车维修外,其余已全部关停,炎腾汽车维修、郑能量维修连锁、怡达汽车维修夜间不营业,告知该几家维修厂安装治理油漆味设施。

你好国际城小区自北向南门面房情况依次为鑫和谐名车维修、锦鹏汽修、598汽车维修中心、车道汽车服务、远见汽修、邓禄普轮胎,其中598汽车维修中心在营业,其余已全部关停。已告知其注意噪音问题、安装治理油漆味设施。

2.刘记羊肉鲜汤,位于郑花路90号36号楼1层86号,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15年12月11日。刘记羊肉鲜汤饭店通向小区内有一扇门,店内经营时食客进食的声音经常通过该扇门将声音传达至小区内,造成喧闹,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要求刘记饭店的经营者立即将该门进行封闭隔音,截至2016年8月15日下午7点,刘记羊肉鲜汤已经将该饭店后门封闭。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八批来信第16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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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举报有人占压道路绿色廊道,在无规划、环评等手续情况下,在荥阳市服装产业园区右边,科学大道与荥广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控制区范围内)和陇海路与荥密路交叉看东北角两处擅自开工建设化工项目。


(1)荥广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建设项目,实际地址为科学大道与棋源路交叉口,占地13亩左右,为在建加油站1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建状态。该土地原所有单位为河南海峡服饰有限公司,后转让给王保国(荥国用(2012)第0046号),土地面积为8808.18平方米。而科学大道廊道建设于2015年,而该土地批复早于廊道建设,同时,在该段二次施工中,图纸设计为空白,因此该项目不属于占压绿地项目,同时该项目也不属于化工厂项目。由于该项目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2016年7月5日和2016年7月12日城关乡与荥阳市住建局先后对王保国建设的加油站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陇海路与荥密路交叉口建设项目地址为索河办槐树洼村,该项目实际为在建加油、加气站一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建状态,该加油站实际投资人为中石油郑州分公司所有。该土地规划部门已经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荥城规地条字(2015第ZD2015100901)号),地块编号为荥证征(2015)第110号,土地面积为1315.8平方米。因此该项目不属于占压绿地项目,同时该项目也不属于化工厂项目。根据《荥阳市2015年第四次城乡规划建设联审联批会议纪要》(荥规划联字【2015】4号),明确该处土地为中石油加油站选址预留用地,因此,该项目符合规划,但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2016年1月20日对荥阳市索河办其下发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未投入使用。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

 第17号问题的调查报告(2016.8.16)

 

 

18

郑州市

21人联名举报金水区三全路渠东路口南200米路东的“车之梦汽车服务”修车店,自开店以来,无任何除油漆味治理设施,整天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为逃避监管,在房屋南侧打了一排排气孔,排放喷漆作业废气。8月6日,丰庆路办事处张贴封条,但该店仍然偷偷作业。


郑州市金水区车之梦汽车维修服务部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渠东路东岸尚景小区B18号1号商铺。

经查,该单位正常营业,开展了洗车和汽车维修业务,没有任何喷漆迹象,该单位已对喷漆房进行改造,增加了污染防治设施,在喷漆房南侧原排气孔上面增加两米密闭性活性炭过滤箱。

2016年8月1日,到该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漆房南侧墙体有8个排气孔,未发现喷漆现象,该单位负责人表示立即对喷漆房进行整改。要求该单位办理环境影响备案手续,在喷漆房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严禁从事喷漆业务。

2016年8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喷漆房仍处于封闭状态,该单位表示正在购买污染防治设备,准备对喷漆房进行改造。

2016年8月15日,到达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喷漆现象,该单位已对喷漆房进行改造,增加了污染防治设施,在喷漆房南侧原排气孔上面增加两米密闭性活性炭过滤箱。要求该单位尽快办理环境影响备案手续。

据了解,8月6日车之梦汽车维修服务部对喷漆房改造过程中调试设备,并非是偷偷喷漆作业。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二十八批来信第18号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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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登封市产来集聚区的“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中药产品生产项目”,该项目拟批准的环评文件与实际不符,该公司产品:腋臭粉是一种含毒药品,内含28种毒性药材中的红粉(氧化汞),该产品对环境及人体都有极大危害。该项目公示的主要内容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中,并未涉及腋臭粉中的红粉(氧化汞)的内容。


不属实。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中药产品生产线项目,位于登封产业集聚区卢店镇区域,主要建筑有符合GMP要求的制药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质检办公楼等。该项目于3月份与产业集聚区签订入驻协议,3月22日完成备案,6月份完成土地使用许可证办理,7月5日环评批复,项目修规方案已经专家评审,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已通过。目前两栋厂房11000平方米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顶棚、围挡、厂区地下管网及道路硬化,该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经查,该项目原在郑州市高新区,因拆迁搬迁至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已生产20多年。产品“腋臭粉”是治疗腋臭的特效药品,组方源自张仲景家传秘方,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药字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598,1993年获全国医药博览会金奖、1994年被国家五部委评为“国家级新产品产品”、1996年研制课题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半月清”商标获河南省著名商标。上市二十多年以来,以其独特的疗效,深受广大患者青睐,形成了品牌效应,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就公司产品配方、工艺进行了详细分析,真实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情况。生产过程中采用全封闭、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避免了对环境的影响。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净水池,进行中水回收利用,节约水资源,力争做到零排放。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腋臭粉危害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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