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郑州市第30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至8月22日18时)
发布时间:2016-08-22 18:14 来源:本站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7日(第30批)交办我市的48项问题,截至8月22日,已办结48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9项,不属实19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起,判处有期徒刑1人。

郑州市第30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至8月22日18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1

郑州市

新密市超化镇超新化工厂,废水排入双洎河,污染河水,气味难闻,粉尘污染。


不属实。新密市超化镇超新化工实际为河南省新密市超新化工厂,位于新密市超化镇超化村,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式除尘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铁管排气筒排放。该厂无生产废水排放。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该厂处于煤矿沉陷区,无法正常生产,该厂在拆除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厂房待煤矿包赔后进行复耕。

2016年8月19日,对该厂现场核查,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两台雷蒙磨已全部拆除。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新密市超新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

郑州市

荥阳市广武镇汽车站旁边,金水湾洗浴中心,排放类似于烧硫的气味,污染环境。


不属实。荥阳市金水湾洗浴中心位于广武村茹固村北侧,处于停业状态。

现场检查时该洗浴中心处于停业状态,锅炉贴有封条,没有发现使用锅炉迹象。自2016年7月20日以来,该洗浴中心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没有使用锅炉迹象,不存在排放异味污染环境现象。2016年7月20日,对该洗浴中心的锅炉实施了封存。2016年8月19日开始对该洗浴中心现有锅炉进行拆除。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   第 2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3

郑州市

金水区优胜南路6号院旁边垃圾中转站,气味刺鼻,拉垃圾车辆噪声扰民。


优胜南路环卫中转站,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负责辖区南阳路和大石桥办事处区域道路、社区、单位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工作,日处理生活垃圾30吨。 该中转站地处居民区,中转站生活垃圾异味挥发时间较长,造成周边异味问题;中转站倾倒生活垃圾的转运车辆多为摩托车辆,运输途中和倾倒垃圾噪音较大,所以出现噪音扰民问题。

进一步加强中转站内部管理,在日常清洗、消杀的基础上增加中转站内外消杀、清洗频次,每天对门前硬化路面和居民区出入道路上进行机扫和冲洗作业,保障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

强化对生活垃圾倾倒转运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中转站门前不得高声喧哗,作业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噪音,确保不干扰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目前已制定全区社区生活垃圾开展一体化收运工作方案,现正征求各办事处意见,待全区推行社区生活垃圾直运模式后,密闭式3吨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将全面取代社会二转车辆,社区转运车辆噪音扰民的问题将会得到彻底的解决。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电第03号优胜南路6号院旁边垃圾中转站,气味刺鼻,拉垃圾车辆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

郑州市

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砖厂,没有环评手续,违法生产;铁匠沟村虎恩殿砖厂粉尘、机器噪声污染严重。


1.大隗镇桃园村砖厂全称是新密市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厂东侧为树林、西侧为荒地、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主要生产设备是一条隧道窑生产线。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路面未硬化,厂房主要设备贴有封条。该厂未经相关环保部门审批,改建一条隧道窑生产线。2014年7月1日,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改建一条隧道窑生产线,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密环限改〔2014〕068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整改要求。市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11月19日、2016年3月16日再次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改决字〔2015〕第390号、新密环改决字〔2016〕第10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

2016年1月25日、2月16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李晓明、米利军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改建未经环评审批的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一条隧道窑)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3月16日、4月11日、5月11日、6月1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李晓明、米利军、马永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改建未经环评审批的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一条隧道窑)正在违法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

2016年6月22日、7月21日、8月1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马永杰、李晓明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改建未经环评审批的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一条隧道窑)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6月20日,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落实了断电强制措施,并对主要生产设备加贴封条。

2.铁匠沟村虎恩殿砖厂全称是新密市大隗镇恒基墙体材料厂,该厂位于新密市大隗镇铁匠沟村,厂东侧为乡间道路、西侧为郑州昶隆纸业有限公司、南侧为土岭、北侧为铁路。主要产品为煤矸石多孔砖。该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项目于2010年6月8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然〔2010〕29号),2012年1月5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郑环然验〔2012〕3号)。2016年8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在该厂生产区有一部分废旧砖块露天堆放,现场责令该厂立即进行清理。该厂当场已将废旧砖块转移至原料库房。

2016年7月19日,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窑炉废气、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在规定排放标准之内。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砖厂没有环评手续违法生产铁匠沟村虎恩殿砖厂粉尘机器噪声污染严重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5

郑州市

金水区南阳路郑荣家属东院82号院4号楼,顶层建筑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


南阳路82号院原为郑州郑荣集团家属院,院内楼房为单位房改房。郑荣集团于2000年被正道思达集团收购,家属院也统一由正道思达集团后勤部进行管理。

楼顶建筑垃圾为单位后勤于2016年5月份翻修楼顶隔热层所留下的垃圾,现该楼顶隔热层改造已完工,单位后勤计划把原隔热层再平铺在楼顶,再把剩余垃圾清除完毕。已告知正道思达后勤部将尽快清理。郑荣后勤部也答应在下周一(8月22日)整修楼顶并及时清理遗留垃圾。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电第05号南阳路郑荣家属东院82号院4号楼,顶层建筑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6

郑州市

金水区优胜南路8号院1号楼,2楼公共区域堆满建筑垃圾,无人管理。


经调查该楼2楼存在有建筑垃圾, 2016年8月17日已清理完成。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电第06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7

郑州市

金水区文化路与三全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盛大美食广场,烧烤油烟污染,音响噪声扰民。


该处土地原为庙李镇(现更名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张家村土地。  

经查:盛大美食广场的经营者姓名为范良付。现场未发现烧烤,之前用于经营的推车并无人使用,广场负责人表示是之前在此经营的商户留下的,马上派人清理,今后不会再设置露天烧烤摊位。负责人表示音响噪声为前几日有几个流浪艺人在该广场为食客表演唱歌,今后将禁止该情况发生。8月17日晚上,再次前往现场,未发现烧烤油烟现象,推车已经推走,未发现音响噪音。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电第07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8

郑州市

高新区公园道1号三期附近,长春路与枫杨街交叉口东北角规划建设110千伏轨道专用变电站、春藤路与国槐街交叉口西北角规划建设110千伏大里变电站,附近有幼儿园、小学、中学,认为规划不合理。

已转办

(第11批受理编号5)不属实。1.大里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高新区国槐街以北、春藤路以西,该项目处于规划阶段,未实施。该区域现由瑞达变电站供电,目前供电负荷已经饱和,无法满足新建项目的用电需求,急需新建变电站为正在建设的大里城中村改造项目供电。变电站选址地块,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要求。规划方案于2016年1月4日至2月18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2016年4月15日该规划获批。西侧为九冶建设工业项目,北侧和东侧为供电公司电力运维中心,南侧紧临国槐街。该变电站与公园道一号三期居住用地的距离为19.5米,与最近的住宅楼直线距离为34.9米,与规划小学最小距离为100.5米。该项目规划2016年4月25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站进行批后公告,公示期间收到部分市民提出环保方面相关信访意见,高新区规划分局高度重视,决定暂停办理大里变电站相关规划手续。

2.轨道交通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长椿路与枫杨街交叉口,目前处于规划阶段,未实施。该变电站近期为1号线二期供电,远期同时为8号线供电,故规划设置在1号线二期与8号线的换乘站科学大道站附近。2015年12月,郑州市规划局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节约土地、功能需要等原因,可以结合规划道路、河道、绿化等公共用地进行安排”的规定,原则同意该变电站选址。  

2016年1月,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意见,高新区规划分局随后组织该地块控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于2016年4月获得高新区管委会批复。轨道交通变电站规划方案在批前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轨道交通变电站北侧为广场用地,南侧为防护绿地,东侧为科研用地,西侧为长椿路。该变电站与公园道一号三期居住用地的直线距离为127.6米。2016年4月25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站进行批后公告,公示期间收到部分市民提出环保方面相关信访意见,高新区规划分局高度重视,决定暂停办理轨道交通变电站相关规划手续。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第8号问题的情况说明

 

9

郑州市

登封市唐庄乡屈村西边一养猪场,气味难闻;东边河道填满了生活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


1.关于“登封市屈村西边一养猪场,气味难闻”问题。经调查,该养猪户耿仁杰于1992年在自家责任田建设1栋小型圈舍开始养猪至今。猪舍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其中:用于生猪饲养的圈舍面积176平方米,目前存栏母猪7头,育肥猪42头。养殖产生的粪便经干清后直接还田施肥,污水直接外排同一块农田。该养猪户未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一是责令养殖户耿仁杰立即停止随意外排污水行为,并对养猪场内进行彻底清扫冲洗。二是将养猪户门口现存粪便全部清运,以后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好饲养区域周围日常消杀工作,确保环境干净卫生。三是督促养猪户尽快寻找合适的地址,将养殖场地搬迁到远离住户区域,彻底消除污染问题。

2.关于“屈村东边河道生活垃圾污染”问题。8月17日,进行实地察看,发现屈村河道存在生活垃圾乱倒现象,周围气味难闻,并当场立即进行垃圾清理、清运。于8月19日将该区域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庄乡屈村养猪场气味难闻、东边河道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10

郑州市

新密市刘寨镇东马庄村,村支书开的卷材厂,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现在处于停产状态。


(第15批受理编号5)不属实。经核实,该公司自2016年6月停产进行整治,至今未生产,在该公司生产区有沥青烟残余气味法。法定代表人是王明亮。近期监督检查、监测情况:2015年7月1日,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沥青烟进行检测,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5年7月1日,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沥青烟进行检测,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5年12月18日,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导热油炉、煤气发生炉废气进行监督监测,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6年5月7日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2016年6月5日、7月19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6〕3号)文件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清洁能源,并对沥青烟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该公司西车间已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并已拆除原有沥青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新的设施(喷淋过滤+油水气分离+电捕焦+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东车间已拆除煤气发生炉和沥青烟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沥青烟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天然气管网正在铺设。

新密市政府


11

郑州市

登封市嵩阳办事处七星前街东六巷九号,卤肉加工作坊,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下水道堵塞,井水受到污染;烧猪毛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


前七星街东六巷9号位于登封市区崇高路中段北街幼儿园北侧的卤肉加工作坊,在一处独家小院内,独家小院租用者为黑龙江省巴彦县周立东。

该问题已于前期处理。2016年8月10日环保日常巡查时,发现该院租用者周立东在居民区加工鸡肉和猪肉卤肉制品,有烧猪毛迹象,烟囱排烟净化不到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当场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嵩环限字〔2016〕第12号),并及时取缔到位。现场调查时,炉灶、风机、烟囱等加工设备均已拆除到位,没有生产加工卤制品迹象。

目前,前七星街东六巷9号卤肉加工作坊的炉灶、风机、烟囱等加工设备均已拆除到位,没有生产加工活动迹象。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嵩阳办前七星街东六巷9号卤肉加工作坊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12

郑州市

新郑市辛店镇张庄村,两家管件厂已经被要求停产,现在私自接电,夜间生产。


不属实。辛店镇张庄村两家管件厂分别为新郑市辛店镇恒达管件厂和新郑市辛店镇恒信管件厂。

2016年8月17日,对新郑市辛店镇恒达管件厂和新郑市辛店镇恒信管件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新郑市辛店镇恒达管件厂和新郑市辛店镇恒信管件厂,处于停电、生产设备被查封的状态。

继续加强对该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30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13

郑州市

惠济区花园口镇赵兰庄北,三个家具厂现在还在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大气、噪声污染严重。


不属实。3家家具厂位于赵兰庄村北。经现场查看,赵兰庄北3家家具厂现已搬离并复耕,没有发现粉尘,大气、噪声污染情况。

在2016年日常巡查中,发现花园口镇赵兰庄村北有非法木材加工厂,于2016年6月向惠济区政府上交环境监察报告(惠济环监〔2016〕第05号),请求区政府依法对其取缔,并对其辖区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家具厂、仓储、加工厂等行业逐一排查,依法关闭。

截至2016年7月,黄河滩区花园口镇范围内的家具厂已全部拆除。下步,将联合花园口镇政府将继续进行后督察,确保企业关停和土地复耕到位,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惠济区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第13号来电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

14

郑州市

新郑市龙湖镇张沟村、小司村各有一小麦淀粉厂,无任何手续,污水直接外排,污染严重。


1.张沟村小麦淀粉厂实名为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龙湖镇张沟村。该公司于2014年7月开始建设,占地6000平方米,年设计加工面筋2000吨。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该企业建有一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无污水排出。2015年6月新郑市环保局以未批先建为由,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处罚10万元。该企业已委托环评公司办理环评。对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该公司已自行停产。

2.小司村小麦淀粉厂实名为新郑市龙湖镇金都面粉加工坊,位于龙湖镇小司村X023乡道北,该加工坊于2015年9月开始建设,年设计加工面筋300吨。现场检查时,已停产,车间有原辅材料和成品堆放。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厂区内污水经沉淀池排入市政管网。对新郑市龙湖镇金都面粉加工坊进行立案查处。对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责任人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30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15

郑州市

二七区建新街街道环境卫生差,室外烧烤占道经营,临街商铺污水随意倾倒在路面上,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8批受理编号30)建新街位于河医转盘北300米金水路东侧,属辖区城市支路、背街小巷部分。经查,在该路段发现部分雨水井旁存在油污,内部散发着异味。对所有雨水井盖进行清理,并对破损的井盖进行更换;并用高压水枪进行全面清洁;对商户进行停业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教育管理;对道路两侧的墙体进行修补粉刷;引导清理垃圾人员及时清理运送垃圾车辆,按要求向垃圾中转站运送垃圾,并按要求整改车辆,确保不乱撒垃圾;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处理有关问题。  

二七区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15号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16

郑州市

管城区南关街卖菜占道经营,停车占道,影响交通;夜间道路上污水横流,垃圾堆放。


不属实。南关街为南北走向,北起城南路,南至陇海市场北门。经查,8月17日上午10:30——11:00,未发现占道经营、停车占道及污水横流问题;晚上9:00——10:00,未发现占道经营及夜间道路上污水横流的问题;8月18日上午9:30——10:30,未发现占道经营及污水横流问题。

对南关街全段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管理。对南关街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垃圾及时清理。严格按照早7:00晚10:00的工作时间整治辖区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问题。对于乱停乱放车辆粘贴温馨提示,对于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问题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在凌晨0:00——4:00期间对辖区燃煤大灶、露天烧烤进行突击检查,杜绝燃煤大灶及露天烧烤现象。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区南关街卖菜占道经营”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17

郑州市

二七区航海中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南500米路东,正商城和苑5号院1号楼下门面房,信阳私房菜饭店,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排小区,油烟污染严重。


不属实。信阳私房菜饭店位于二七区航海中路与祥云路交叉口500米路东,正商城和苑5号院1号楼下门面房。信阳私房菜饭店注册名称:郑州市二七易记固始老鸭煲,个体工商户。

经现场查看,信阳私房菜饭店于2015年3月25日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品牌为XX-YJ-D-2A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净化器认证检验报告,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均显示为合格。安装的油烟净化器都在正常使用中。

二七区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17号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18

郑州市

二七区合作路1号鑫苑景园小区后面是货运铁路,左边是金水路高架,均没有安装隔音设施,噪声严重扰民,向郑州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已转办

二七区合作路1号鑫苑景园小区后面是货运铁路,左边是金水路高架,均没有安装隔音设施,噪声严重扰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由于新苑景园小区属于此种情况,建议由该小区建设单位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郑州市城管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三十批)查处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

19

郑州市

新郑市炎黄大道新郑路段,道路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新郑市炎黄大道起于八千高速公路口,止于梨河镇大高庄转盘,路线全长9.3公里,途经和庄镇、新烟办、新华办、梨河镇。该道路是新郑市区南部贯穿东西的主要干线公路,也是区域内煤炭、砂石等建筑材料运送的主要通道。

经查:该路段共安排有36名养护人员,3辆洒水车对路面进行保洁。现场检查时发现路面基本干净整洁。过往重型货车较多,有个别车辆覆盖不严等情况,造成临时性、突发性局部抛洒物引发的扬尘污染。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道路车流量剧增,目前日通行量7000辆次。过往车辆存在鸣笛噪声。

加大该路段的路面保洁清扫力度,重点部位派专人保洁、蹲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加大洒水除尘力度,增加洒水频次,严防道路扬尘发生。对过往重型货车进行严查,严防超限车辆和易洒易漏车辆上路行驶。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该路段的情况,并报请尽快下达此路段的大修计划。已在该道路敏感路段安装禁鸣标志。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30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0

郑州市

中原区淮河路与昆仑路交叉口东北角,露天电焊作业,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


经现场调查,露天电焊作业位于淮西停车场内,属于该停车场管理方安装遮阳大棚施工行为。当场要求该露天电焊停止作业,对电焊作业的设备、工具、原材料全部扣押,并向施工负责人讲明中午12点至下午5点为高温时段,禁止电焊作业,其他时间禁止露天电焊作业。目前,该处施工现场已停业整顿。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8)

21

郑州市

金水区河南有线电视将设备安装在文化路102号院3号楼1楼,机器噪声扰民。


文化路102号院位于文化路红旗路向北200米路西,该小区为商品房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1楼东户(197平方米)于1999年由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购买作为办公用房,2005年改建成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核心机房,主要为金水区、中原区传送有线电视信号、宽带、数据专线等业务,该处机房主管王志鹏。   

经与该单位工作人员及物业了解情况,2005年改建为机房后,设备逐步增多,因机房要保持恒定温度,该公司购买并安装了一台5匹空调阿尔西工业型空调。但设备及空调产生的噪音有点大,发出声响较大的机器为此空调安装在一楼东墙上外机。  

与河南有线郑州分公司积极沟通协调,河南有线郑州分公司对该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河南有线郑州分公司关于党校机房空调室外机噪声过大扰民的处理意见》,停止使用现有5P阿尔西空调,减小党校机房业务范围,减少机器设备,降低机房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扰民事件不再次发生。针对河南有线郑州分公司提供的处理意见,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力度。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电第21号关于河南有线电视将设备安装在文化路102号院3号楼1楼,机器噪音扰民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22

郑州市

管城区南三环汽配城中国石油加油站、南四环与紫荆山南路交叉口100米路北中国石油加油站,无环评手续和规划建设手续,占用绿地经营。


管城区“南三环汽配城中国石油加油站”全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第27加油站(郑州市超程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1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专项规划(2010—2020年)》中规划了南三环与文治路西南角规划中石油第27加油站,郑州超程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取得该位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企业据此向河南省商务厅提出建设加油站的申请,河南省商务厅于2011年12月批复同意在南三环文治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郑州市超程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郑州市新建郑州三佳加油站有限公司等两座加油站的批复》(豫商商贸【2011】243号),该加油站于2012年4月建成运营。根据郑州市有关“两环十七放射”生态廊道改造提升工程的相关要求,于2014年2月14日正式启动园区南三环绿线50米范围内的拆迁工作,该加油站在拆迁范围内,为配合生态廊道绿化,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自行完成了拆迁任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8月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因城市交通等规划调整造成中国石油所属加油站拆迁,河南省同意按照“拆一还一,先建后拆”的政策由中国石油进行补建。结合生态廊道绿化,该加油站在原拆迁址位置向西偏移约30米、向南偏移10米的位置重新按照安全、环保、消防等行业主管要求,规划、建设了一处绿岛加油站,该加油站于2015年9月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投入运营至今。但是,加油站未办理消防、环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手续。2016年8月1日已对其下发了《停业通知书》,该加油已于8月1日起关停,现场停止经营、处于关闭状态,加油设备内电路板已全部拆除。

“南四环与紫荆山南路交叉口100米路北中国石油加油站”全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第89加油站。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郑平路加油站(东)于2001年5月31日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192300022775(1-1),经营范围为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卷烟销售;润滑油的零售,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发照机关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见附件2);于2005年6月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1010304号),发证机关为河南省商务厅;于2000年10月13日取得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13年1月1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A安经字〔2013〕00241,经营方式为零售,许可范围为车用乙醇汽油,有效期为2013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2012年,因京广快速路南延工程施工需要,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郑平路东加油站进行拆除。根据《关于保留中国石化加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石化股份豫郑办〔2012〕19号文)及上级领导批示,按照省政府“拆一补一”原则,该公司在郑平路东加油站拆除后异地选址,2014年在老107国道与南四环交叉口西800米路北新建一加油站。该加油站目前未办理规划、环评、消防、《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手续; 2016年8月1日已对其下发了《停业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一是对这两处加油站做出停业处理,目前已停业处理到位;二是要求两家加油站尽快完善相关规划、环评和成品油销售许可证等手续,手续不齐不得营业;三是派专人监督巡视,防止私自营业。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南三环汽配城中国石油加油站南四环与紫荆山南路交叉口100米路北中国石油加油站无环评手续和规划建设手续”查处情况的报告

23

郑州市

金水区商城路和建业路交叉口向南20米,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造成道路堵塞。


金水区商城路和建业路交叉口向南20米,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造成道路堵塞。此问题反映的环卫中转站是我区建业路路环卫中转站,该站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负责辖区中州大道以西,东明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郑汴路以北周边区域的道路、单位、居民楼院的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日处理量达到150吨。因建业路中转站液压设备损坏,造成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陷于停顿,为不影响周边区域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采取在中转站门前利用8吨压缩车倒运的方式清理生活垃圾,由于车辆较多,部分车辆未按照要求排队倾倒,造成道路拥堵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出行。一是组织维修人员加班加点对中转站进行维修,使中转站尽快投入正常运行;二是安排中转站秩序管理人员对夜间排队车辆进行分时段排号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倾倒车辆有序排队;三是转运工作结束后,对现场遗留垃圾进行清理,并安排水车对生活垃圾倾倒点进行冲刷和消杀,确保现场卫生干净整洁。

中转站设施维修工作已顺利完成,现中转站已恢复正常使用,下一步加强对中转站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站外秩序的管理,尽量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确保中转站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有序,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电第23号关于商城路和建业路交叉口向南20米,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造成道路堵塞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4

郑州市

新郑市新华路,潮港大虾饭店,污水直接排下水道,烟囱冒黑烟,油烟污染环境。


潮港大虾饭店全名为新郑市新华路李爽潮港大虾饭店,位于新郑市新华路北侧268号,是一家小型餐馆。

经查,该饭店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期间,其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设有专用油烟排放管道一个,高度低于相邻建筑物。已对该饭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已按要求加高油烟排放管道。继续加强对该饭店的监管。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30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5

郑州市

新密市米村镇白淮村,白音超、张万顺两家养鸡场,污水流入河里,粪便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1.新密市米村镇白银超养鸡场位于新密市米村镇白槐村1组,负责人白银超,属于私人经营。东、西临田地、南临荒沟、北临公路。共有鸡舍5栋,现存栏蛋鸡11000只、鸡仔7000只。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1座90m³粪便暂存池、1个110m²粪便暂存场所。养鸡场粪便暂存场所暂存有鸡粪,紧邻鸡场东南角农田里有大面积鸡粪、污水储存,鸡粪恶臭气味大。

2.新密市米村镇张万顺养鸡场位于新密市米村镇白槐村1组,负责人张万顺,属于私人经营。东、南、北临农田、西临公路。共有鸡舍2栋,现存栏蛋鸡4500只。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1座45m³粪便暂存池、1个70m²粪便暂存场所。张万顺养鸡场70m²粪便暂存场所暂存有鸡粪,鸡粪恶臭气味大。

2016年8月17日,米村镇畜牧站对新密市米村镇白银超养鸡场、张万顺养鸡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2家养殖场将随意存放的鸡粪、污水清理干净,进一步规范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消除异味,消除不良影响。逐步减少养殖规模;上述两家养殖场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书》。目前,上述2家养殖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2016年8月18日,新密市畜牧局给予网格分包人员蔡海峰严重警告处分。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米村镇白槐村白银超养鸡场张万顺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6

郑州市

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袁庄村,家具厂,喷漆气味难闻,昼夜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第29批受理编号1)多家家具厂、黑作坊污实际为郑州三优装饰、中牟县碧美居家具商行、美庭世家、刘秀珍扣板加工厂、中牟县最初木门厂、刘长荣生产作坊等6家家具、家饰生产加工作坊,6家小作坊共同租用东关村集体土地,均未办理环评手续。郑州三优装饰厂房为一层结构,其中设有烤漆房一间,主要生产经营家居装饰材料。8月6日对郑州三优装饰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中牟县碧美居家具商行厂房为一层结构,经营范围为家具零售。7月31日对中牟县碧美居家具商行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美庭世家实为中牟县官渡镇联创家具厂仓库,主要作为家具储放仓库与家具保修。2016年7月11日,中牟县环境执法人员分别对美庭世家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刘秀珍扣板加工厂厂房为一层铁皮简易结构,主要生产加工扣板材料。2016年7月11日,中牟县环境执法人员分别对刘秀珍扣板加工厂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最初木门厂厂房为一层结构,主要生产加工木门,经营范围为木门加工销售。7月12日对最初木门厂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刘长荣生产作坊共1间,已荒废多年,现用于杂物存储。

8月16日,要求郑州三优装饰、中牟县碧美居家具商行、美庭世家、刘秀珍扣板加工厂、中牟县最初木门厂、刘长荣生产作坊限期拆除生产设备,自行搬离。8月17日下午,以上6家小作坊都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自行搬离。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第三十批来电第26项)查办情况的报告

 

27

郑州市

中原区中原路和凯旋路交叉口往西,郑州一中,食堂鼓风机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经查,郑州一中食堂鼓风机2005年生产,使用年份较长。8月18日,郑州一中已与厂家签订购买合同,对食堂风机、烟道全部进行更新,预计8月26日前安装到位。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2016.8.18)

28

郑州市

新郑市至禹州市103省道,扬尘污染严重。


(第20批受理编号15)S103线是我省重要的南北干线公路,是区域内煤炭、砂石等建筑材料运送的主要通道。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道路车流量剧增,由于车流量大,特别是重型货车多,该道路在2011年大修后,在短暂的五年时间内反复修补。由于过往重型货车较多,有个别车辆覆盖不严等情况,造成临时性、突发性局部抛洒物引发的扬尘污染。

加大保洁和洒水除尘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发生。对过往重型货车进行严查,严防超限车辆和易洒易漏车辆上路行驶。

2015年6月18日把该道路大中修计划上报上级单位,并于今年六月份再次上报反映该道路的情况,目前,该道路已列入省公路局大中修计划。

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交办第30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29

郑州市

中原区秦岭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凯田花园5号楼6号楼中间,湖南土家菜,油烟污染,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不属实。湖南土家菜位于中原区秦岭路238号院6号楼商业租房1——2层附32号,该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SJXF-JD-4A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且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正常。

中原区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30

郑州市

金水区鸿宝路和106辅道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南,混凝土公司,非法占地,粉尘污染严重。


7月18日对其下发过关停整改通知。7月29日,执法人员再次下发关停整改通知,针对粉尘污染问题,要求其立即采取覆盖、冲洗等措施进行整改。并现场对该搅拌站进行了关停。

郑东新区管委会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三十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1

郑州市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中药产品生产线项目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其中重要内容不予公示,该公司产品腋臭粉是一种含毒药品,内含有国家28种毒性药材中的红粉,对环境及人体都有极大危害。该项目公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下,并未涉及红粉的内容。与学校仅一墙之隔,卫生防护距离不够。

已转办

(第28批来信受理编号19)不属实。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中药产品生产线项目,位于登封产业集聚区卢店镇区域,主要建筑有符合GMP要求的制药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质检办公楼等。该项目于3月份与产业集聚区签订入驻协议,3月22日完成备案,6月份完成土地使用许可证办理,7月5日环评批复,项目修规方案已经专家评审,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已通过。目前两栋厂房11000平方米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顶棚、围挡、厂区地下管网及道路硬化,该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经查,该项目原在郑州市高新区,因拆迁搬迁至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已生产20多年。产品“腋臭粉”是治疗腋臭的特效药品,组方源自张仲景家传秘方,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药字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598,1993年获全国医药博览会金奖、1994年被国家五部委评为“国家级新产品产品”、1996年研制课题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半月清”商标获河南省著名商标。上市二十多年以来,以其独特的疗效,深受广大患者青睐,形成了品牌效应,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就公司产品配方、工艺进行了详细分析,真实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情况。生产过程中采用全封闭、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避免了对环境的影响。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净水池,进行中水回收利用,节约水资源,力争做到零排放。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仲景药业环评与实际不符、腋臭粉危害人体及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

郑州市

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绕城高速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郑州远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没有环保手续。


郑州远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科学大道西段任砦村,经营范围为机动车安全检测和机动车环保检测。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33号)中,没有机动车检测行业。依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豫环文〔2015〕252号),机动车检测应属于该《名录》中社会事业与服务类第47项“环保、水文、水土保持以及气象等监测设施”,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014年10月,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14年1月擅自占用科学大道以南、华中驾校以北耕地35.565亩建设机动车检测站;2015年1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国土资罚〔2015〕1号),要求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474200元;2015年4月,该公司足额缴纳了474200元罚款;2015年5月,国土部门将强制执行函邮寄郑州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郑州市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对该公司所占地块出具了《耕地破坏鉴定意见》(郑耕鉴字〔2015〕17号),该公司破坏耕地31.352亩,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罪;2015年9月,国土资源分局将此案件移送至区公安分局;2015年10月,公安分局完成案件侦查,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12月11日,王金山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并处罚金3万元。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环保局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来信第2号问题的查处报告

 

3

郑州市

中牟县林场各工厂无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违法存在多年。督察组入住后,大多数厂进行了拆除。但是还有污染严重的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康菲玉器厂,用强酸浸泡石头料、洗涤、人工加色,然后用真空高压注胶机,用剧毒的化学物品注胶,使用大量的化学料浸泡,气味刺鼻,并将化学料随意倒入林区;王鸿宾投资的仓库,租给别人组装家具,无任何手续,喷漆气味难闻。


不属实。自2002年以来,中牟林场依据《林业部关于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林场字﹝1996﹞49号)文件精神,为发展国有林场事业,繁荣国有林场经济,陆续与多名林地承包人签订国有林地承包合同,规定其在林业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发展林业种植、林下养殖。近年来,部分林地承包人在没有林地、规划、国土、环评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自行或与他人合伙擅自建设违法违规建筑,并相继对外出租,从事地下木器加工、化工生产和建材加工等违法经营,形成31家黑作坊。其中,从事木器加工23家,化工生产3家,建材加工5家。8月6日,该区域31家违法企业违法建筑全部依法拆除到位。

1.关于反映“康菲玉器厂”问题.康菲玉器厂主要从事玉器加工生产,所租用厂房是赵书岭(原林地承包人牛玉林私下将承包林地转包给赵书岭)在承包林地内建设的违法建筑。该企业已于2015年4月自行关闭,并将所有生产设备、原料物品搬离中林区。自康菲玉器厂搬离后,该处厂房就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从未出现生产加工现象。

2.关于反映“王鸿宾投资的仓库,租给别人组装家具,无任何手续,喷漆气味难闻”问题。中牟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未发现王鸿宾有投资建设仓库并租给别人组装家具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全县林区内违法企业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拆除,恢复林地种植条件。二是严查公职人员参与林区违法企业经营违法建设现象。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

(来信第3项)查办情况的报告

 

4

郑州市

7人联名反映管城区西大街85号院小区门面房,三个烤鸭店将烟囱安装在房顶,距居民住宅窗户仅两三米,油烟、烤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已转办

(第28批受理编号25)五顺斋烤鸭店(2家)、品尝阁果木烤鸭店,属个体经营,经营范围烤鸭、酱牛肉加工零售。

1.五顺斋烤鸭店使用污染材料果木进行烤制,当即督促该店封闭炉子,改为电烤炉进行烤鸭加工;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3台,设置有专用油烟通道并及时清理。要求各烤鸭店定期清洗烟道及油烟净化装置,现已清洗完毕。对烟道进行整改的措施,拆除原有烟道,以不影响居民为原则改变烟道方向,将抽风机移除,出风口朝向大街并加装净化防噪设备,现正在整改当中。整改好后,将申请检测。

2.品尝阁果木烤鸭店油烟净化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正在维修中,设置有专用油烟通道,责令其安装两台新设备。已安装了两台新的油烟净化装置;对烟道进行整改的措施,拆除原有烟道,以不影响居民为原则改变烟道方向,将抽风机移除,出风口朝向大街并加装净化防噪设备,现正在整改当中。整改好后,将申请检测。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西大街85号院五顺斋烤鸭店品尝阁果木烤鸭店烟囱气味难闻油烟污染严重”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5

郑州市

荥阳市刘铺头村机械加工厂违法扩建厂房,无任何手续并且大气污染严重。


经实地查看,该村只有一家机械加工厂,其名称为荥阳市飞达机械厂,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地址位于荥阳市高村乡刘铺头村,自建有粉末涂装车间,无喷漆工艺,无废水、废气、废渣产生。该厂所占用土地为刘铺头村原废弃小学校址,2005年11月该厂负责人崔宏飞与刘铺头村委签订租赁协议。

现场检查时,大门紧锁,经与负责人联系后进入厂区,车间内无工人,现场查看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露天喷漆、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违法现象;经查看,该厂厂房部分为原刘铺头村废弃小学得原有建筑物,另一部分为建厂时所建简易棚,均在废弃小学范围内,未发现有近期新扩建的厂房;该厂经营者提供了工商营业执照、荥阳市地税局出具的《河南省荥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荥地税   税通【2016】18840号)、与刘铺头村委签订的租赁废弃学校的协议。其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第5号(来信)问题的调查报告

6

郑州市

荥阳市高村乡刘铺头村公路超限站北,有一个工厂的烟囱夜间排放浓烟,大气污染严重;广智塑料厂违法扩建,无环评手续,工业废渣随意倾倒。


1.经实地查看,高村乡刘铺头村公路超限站北工厂有烟囱的只有一家,其名称为荥阳市玉泉碳素有限公司,地址位于荥阳市高村乡刘铺头村,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2008年经省环保厅统一综合整治,2013年荥阳市政府综合整治,现有煅烧炉一套,年产5万吨,双减法脱硫设施一套;成型车间一个。该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自2016年元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8月17日,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业状态,大门紧闭,经联系企业负责人后进入车间,车间没有生产工人,所有设备均处于停运状态,煅烧炉温度为常温,人体触摸没有炉温;烟囱无冒烟,温度为常温,没有生产迹象。

2.荥阳市北邙广智塑胶制品厂名称为荥阳市北邙广智塑胶制品厂,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地址位于荥阳市高村乡刘铺头村,2004年5月26日注册,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租赁合同,相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该厂因环评手续未办理下来等原因自2016年初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8月17日,对该个体户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大门紧锁,经与负责人联系后进入厂区,车间内无工人,现场查看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经查看厂区厂房,均为建厂时所建老厂房,未发现近期有扩建现象;该厂负责人提供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租赁合同,相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其工业废品均可回收再利用生产成成品,不产生废品废渣,并未发现其它废渣随意倾倒现象。

将继续加强监管,继续开展日常检查,确保该以上2家企业符合行业标准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督促荥阳市北邙广智塑胶制品厂尽快办理环评手续。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第6号(来信)问题的调查报告

7

郑州市

荥阳市电厂北,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夜间生产,生产原料未覆盖,运输车辆无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城关乡宫寨村.该公司现有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该公司无锅炉。2016年8月17日下午15:10,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成品区内堆放有产品,原材料存放在原料库中,少部分露天堆放的原材料也都采取了严密的“三防”措施,废料堆放区及未硬化的裸露土地都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厂区道路打扫得比较干净,整个厂区进行日常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了覆盖措施。8月17日晚20:50分对其进行了夜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原材料存放在原料库中,少部分露天存放的原材料使用过程中也进行了及时覆盖。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运行,对易产生扬尘的地方进行全方位覆盖、打扫和不定时洒水,坚决杜绝扬尘的二次污染。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

 第7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8

郑州市

荥阳市广武镇荥寨村河王水库旁,大坝浴池锅炉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广武镇苏寨村大坝浴池位于河王大坝北侧,现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检查时该浴池处于停业状态,没有发现使用锅炉迹象。2016年8月19日开始对该浴池现有锅炉进行拆除。自2016年5月以来该浴池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没有使用锅炉迹象,不存在冒黑烟大气污染现象。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   第 8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9

郑州市

新郑市辛店镇323省道北,郑煤集团赵家寨站台,露天堆放大量煤炭无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新郑市辛店镇323省道北郑煤集团赵家寨站台,实际上为新郑市辛店镇马寨铁路货运站,隶属河南新郑铁路有限公司,货运站分别租赁给赵友、王学义、闫建平用作煤矸石加工点(周庄煤场)。

前期对该煤场已取缔。辛店镇马寨铁路货运站内三家煤矸石加工点(周庄煤场)原料已清除到位,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站内空地已覆盖到位。

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


10

郑州市

新郑市辛店镇河南耀升公司煤厂,煤堆无覆盖,厂区门口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河南耀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辛店镇鲁楼村,厂区门口的道路为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运煤公路。

经查,该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停产。料场原材料(煤矸石)已覆盖。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运煤公路已由河南通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大修,2016年7月12日已开工建设,现处于停工状态,建设中产生路基废料已覆盖。经走访群众,多方了解,施工期间有扬尘产生。

加强对河南耀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责令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公路大修期间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同时加强对该工程的监管。

新郑市政府


11

郑州市

金水区经三路71号丰产路办事处枣庄社区,郑州银行金城支行家属院1号楼,一楼12家饭店使用大功率排风扇,噪声扰民;郑州银行金城支行6台大功率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

已转办

(第17批来信受理编号3)1.郑州银行金城支行家属院1号楼临街有12家饭店,12家饭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

2.2号楼一墙之隔的社会主义学院食堂2个烟囱,其中一个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烟道外壁有油污、油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执法责通字〔2016〕第04356号,要求清理烟道外壁油污、油泥,安装油烟净化器,待油烟净化器完全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后,学院才能够恢复正常餐饮供应。

3.郑州银行金城支行在家属院内确实安装有6部空调室外机。现场要求当事人对空调室外机进行降噪、加固处理,对有所腐朽的空调室外机三角支架进行更换。

金水区政府

金水区关于中央交办第三十批来信第11号关于郑州银行金城支行家属院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12

郑州市

管城区南曹乡政府北郑慰路南60米,繁森化工厂距居民区较近,夜间生产,污水偷排地下,燃煤锅炉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8批来信受理编号10)郑州繁森化轻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南曹村,经营范围生产、批发兼零售脲醛树脂。

经调查:该单位主要设备有2个2吨反应釜,2个五吨反应釜,1个20吨储存罐、违规建设1吨燃煤锅炉1台(已停用废弃),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有环评手续(郑州市环保局于1999年8月29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厂内有一个水池是用于冷却降温,且目前并没有使用,其生产工艺中不涉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现场未发现有污水乱排现象。

8月15日检查,已对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拆除燃煤锅炉。8月16日检查,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燃煤锅炉已基本拆除完毕。因该村正在进行合村并城改造,该单位已做好搬迁准备,现搬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单位监管力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因该村正在进行合村并城改造,前期已停工停产,经现场与该单位负责人沟通,该单位已做好搬迁准备,现搬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南曹乡政府北郑慰路南60米,繁森化工厂距居民区较近,夜间生产,污水偷排地下,燃煤锅炉气味难闻,污染严重”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13

郑州市

新郑市新郑路606号新通用陶瓷公司,烟囱冒蓝色浓烟,气味难闻,院内原料、渣土裸露无覆盖,粉尘污染严重。

已转办

(第24批受理编号18)不属实。新郑市新通用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村镇郑新路606号。该厂始建于1965年,原名新郑县釉面砖厂,1997年3月经改制更名为新郑县通用瓷砖厂,2003年2月27日又更名为新郑市新通用陶瓷有限公司。新郑市新通用陶瓷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停产至今,现场无生产迹象。继续加强对新郑市新通用陶瓷有限公司的监管。

新郑市政府


14

郑州市

中牟县狼城岗镇顾美佳门业,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


中牟县狼城镇顾美佳门业位于中牟县狼城岗南北街村西,其全称为郑州顾美佳门业有限公司,公司租用的是狼城岗镇南北街村原豫清玻瓷有限公司工业用地,生产工艺以板材为原料,切割、封边、喷漆,成品为非标防盗门。

因顾美佳门业无环评手续,7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已关停到位。对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工人,也未发现有生产现象。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门厂没有生产,无难闻气味、大气污染现象。

目前,镇政府已安排加强巡查,包村干部驻厂值守,确保不违规生产。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

(来信第14项)查办情况的报告

 

15

郑州市

中牟县姚家镇六和瑞益宰鸭厂,污水偷排,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不属实。六和瑞益宰鸭厂位于姚家镇镇政府西南约800米处,S223省道西侧,全名为郑州瑞益实业有限公司,目前该厂生产正常,排污设备运行正常。

该厂为四周封闭的院子,厂区环境整洁,厂区道路为硬化路面,绿化率较高,未看到污水积存,未闻到难闻气味。在车间东侧,有一废水排放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排到厂区最东侧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净化设备系有资质的专业厂家安装建设,净化工艺采取“隔油+混凝沉淀+水能酸化+CASS+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方式,净化后的水进入姚家管网,全厂废水全部由此一条管道排出。定期对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抽检,经检测符合排放标准。

针对反映的污水偷排问题,查办组组织人员分成两批,分别对厂区围墙内外两侧进行徒步检查,未发现排污口或积水。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

(来信第15项)查办情况的报告

16

郑州市

中牟县北环贸易区对面菜市场工地,土方未完全覆盖,未安装喷淋设施,扬尘污染严重。


不属实。中牟县北环贸易区对面菜市场工地实名为中牟县自由街蔬菜市场改造工程,位于中牟县北环路南。

1.关于“土方未完全覆盖”问题。该建筑工地南面部分钢架主体已完工,地面已长出青草,北面地梁已支护浇筑完工,主干道已硬化,出入口安装有定型化自动冲洗设备,多余土方也已覆盖到位。

2.关于“未安装喷淋设施”问题。该工地东面围挡上面和大门口西面临街围挡上面,均安装有喷淋设施且能正常使用。

3.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工程已于2016年7月20日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和PM10自动检测设备,7月20日至8月17日,PM10浓度监测数值最低为56微克/立方米,最高为82微克/立方米,共计29日,平均数值为70微克/立方米。

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中牟县政府

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问题(来信第16项)查办情况的报告

17

郑州市

高新区冬青街8号院“河南太龙股份有限公司”的仓库大院内,隐藏着一座化工制药的装备。他们将高温废水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常在夜间偷排,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

不属实。高新区冬青街8号院原为河南竹林众生制药有限公司所有,2000年5月份,该公司对厂房和仓库进行GMP改造,改造为大输液车间。2006年3月24日,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份,因国内大输液生产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该公司决定停止输液车间生产,至今未生产。该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作为存放成品药的仓库使用。

2015年3月,经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其所持有冬青街8号的原大输液车间所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所有设备进行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鉴于该子公司所在地周边已多为商业和居民生活区,不适宜继续进行工业生产,因此该子公司成立后,将广泛寻求对外合作,盘活现有闲置资产。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独立承担有限责任,独立开展业务,自负盈亏。

现场发现该公司车间全部处于停产状态,部分设备破旧,地面及设备上面落满灰尘,没有生产的迹象。

2011年12月,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停产报告,称位于冬青街8号的大容量注射剂车间暂不进行药品GMP认证延期。郑州高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证明材料显示,冬青街8号院自2011年底停止使用蒸汽至今。

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没有生产加工活动,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进行相关经营活动,厂房及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来信第17号问题的查处报告

 

18

郑州市

21人实名举报:徐庄镇刘沟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召在白沙湖上游建大型洗煤泥厂,洗煤污水顺着河道流入白沙水库,污染水源;建大型耐火材料厂,高能耗、高污染,离居民区较近。

已转办

(第19批来信受理编号4、第23批来信受理编号7)不属实。1.王金召大型洗煤厂实际为登封市江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徐庄镇刘沟村省道S237线北侧,企业法人为江志兴,占地10799平方米,经营范围为煤炭加工销售和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耐火材料的销售。企业于2014年开工建设, 2014年12月,因煤炭价格下跌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项目未经历试运行阶段即进入停工状态至今,不存在大量洗煤污水外排问题。

2.大型耐火材料厂实际为登封市恒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6年建成投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单位能源消耗在批准范围之内。因市场变化, 2014年年底至今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测量,该企业距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超过500米。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徐庄镇刘沟村洗煤厂、耐火材料厂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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