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来源:河南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18 18:58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3月19日0时起,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

调整后,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码: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