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35号通告
来源:郑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28 10:35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及封闭封控区域解除的通告
(2021年35号)
 

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对封闭、封控区域全部解除,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28日12时起,将二七区京广路街道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二、自2021年8月28日12时起,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全部清零,封闭、封控区域全部解除。

三、自2021年8月28日12时起,全市离郑“个人核酸证明查验服务点”撤除。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码: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