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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打造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郑州方案
来源: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16 17:17  
3月15日,为提升郑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促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郑州中院联合河南证监局、中证资本法律服务中心、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总对总”框架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该机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中国投资者网”在线调解平台,推动法院与调解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在线受理、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
依据《关于建立“总对总”框架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河南证监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将在以下领域共同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互联互通的调解组织管理机制。郑州中院将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及其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
二是建立诉讼调解对接机制。郑州中院充分发挥调解机制的灵活优势,规范立案前委派调解和诉讼中委托调解程序,给当事人更多纠纷化解渠道选择。
三是建立司法确认机制。明确经特邀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且具有明确给付主体和给付内容的,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四是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调解终止后,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
五是建立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郑州中院与调解组织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开展在线接收、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工作。投资者足不出户,就能解决争端。
本次河南省“总对总”框架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与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建设密切相关。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是国家及省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主要考察在利益冲突情况下少数持股者受到保护的程度,涉及证券期货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相关司法案件的审理及对应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服务供给、中小投资者保护法律宣传等相关工作。根据2021年国家和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郑州法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进入全国优异序列、省内第一名,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进步最快的指标。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有序推进,完善矛盾多元化解,做好诉讼调解对接,及时解决投资问题,创造稳定市场环境成为资本市场改革的内在要求。截至2022年1月,河南省证券投资者达到1204.84万户,其中自然人户1203.79万户,占比99.91%,户均客户资产不到8万元,呈现散户数量多、入市时间短、专业知识少的特点。《关于建立“总对总”框架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河南省对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新探索,因地制宜打造解决投资者实际问题的“郑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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