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法院公信力,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拓宽法企沟通渠道,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涉企业案件回访制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办结案件的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进行回访,倾听群众呼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洁司法办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近日,管城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并在结案后回访企业,为企业经营发展“开良方”。
基本案情
原告某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约定被告将48台电梯委托给原告进行维修保养,被告支付12万余元。后因被告未支付费用,原告诉至管城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款项。
为快速解决双方企业纠纷,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管城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收到案件后,诉前团队法官和诉前调解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劝告双方诚信经营,依约履行义务,避免矛盾升级造成经济损失。后了解到被告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但由于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给付,希望法官能够从中协调促成调解。最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不断沟通交流,使得他们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分两期向原告支付所欠款项。
案后回访
结案后,管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带上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对原被告两方企业进行了回访。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告知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还针对如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纠纷解决等提供建议,以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开好风险防范“对症药”。被告表示一定如期履行义务,将按照法院建议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并对此次回访表示感谢和称赞。
近年来,管城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穿于办案全流程,通过提升服务效能,营造宽松环境,夯实制度保障,围绕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自2021年12月23日出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企业回访工作制度(试行)》以来,管城法院积极开展涉企案件案后回访工作,以案后回访推动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辖区企业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