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节约司法资源,缩短银行金融机构获取呆账贷款核销依据的周期,金水区法院诉源治理再出新招,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预查废”工作机制,从诉讼前端助力金融纠纷快速化解。
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信用卡纠纷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及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可据此出具《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银行业机构可以进行核销处理,快速化解金融纠纷。
“预查废”制度的引入,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既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进行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又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金水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部署要求,完善推广“预查废”制度,持续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