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公积金余额可以直接提取当首付了,我上周咨询了一下,今天拿着开发商提供的资料很快就办好了。以后单位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按月冲还贷款,公积金政策真是帮我减轻了不少购房压力。”6月20日上午,新密市民王先生携带相关证件来到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人员在各项交款信息和备案信息确认无误后,王先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7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当天就全部按照约定转入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这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后,新密市办结的首笔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根据《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公积金〔2024〕16号文件要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密管理部多次与相关部门会商部署,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以召开碰头会的形式跟进工作进度。围绕提供材料、网签备案、提取办件、资金划拨、监管流程、定期跟踪6个环节,共同扫清业务办理的堵点难点。
在该政策出台之前,缴存人购房须先自筹全部首付款,在签订合同且备案后方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这就极大增加了购房职工资金借贷成本和房地产企业销售周期。今年以来,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安居,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推出了:“商转公”贷款、购房提取延长至购房后5年内、贷款额度最高为96万至144万、公积金利率降至2.85%等政策“组合拳”,面向各类缴存人群有针对性的调整使用政策,不断提升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有效地促进了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郑州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