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院、谢谢法官,钱已经到账了,感谢你们帮忙要回欠款,顺利解决了我的烦心事,马上就是农历‘二月二’了,这真是个好兆头啊!”2月28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自2022年10月起,某食品经营部向某餐馆供应海鲜等冻品,双方约定货款月结。然而,该餐馆未能全额支付货款。经多次讨要无果,某食品经营部无奈将某餐馆及其经营者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相应货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原告被告沟通案件详情。经了解,原告称被告多次拖欠账款,不讲信用;被告称原告供货价格偏高,且账单有误,对欠款数额不认可。
经初步调查,承办法官迅速找准核心矛盾在于欠款数额的确定。鉴于本案标的额不大,原被告均为小微企业,且笔迹鉴定成本高、耗时久,为尽早化解纠纷,减轻双方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法官向原被告阐明相关法律法规,从多年合作关系及利于纠纷解决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相互体谅、积极沟通;另一方面,针对被告李某提出的笔迹鉴定申请,法官详细分析了诉讼成本及利弊。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劝说下,被告认识到拖欠货款的错误行为,原告也同意与被告就欠款数额进行沟通,并给予被告几个月的还款宽限期。
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某餐馆共欠某食品经营部货款9500元,分6个月支付完毕,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协议达成后,某餐馆经营者李某当场筹钱支付了2000元货款,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惠济法院将继续秉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努力提升涉企案件质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