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制定《郑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告知。各区县(市)财政局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郑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