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电营销〔2020〕82号)
文件涉及工程项目审批的要求如下:
(一)提高办电便利度
1.进一步压减办电环节。高压客户办电环节不超过“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客户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的新装项目,以及不涉及客户外部工程的增容项目,压减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装表送电”3个;低压客户办电环节不超过“用电申请、装表送电”2个;对于通过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工商信息注册等推送“主动办电”的,高压和低压办电环节分别再压减1个。
2.建立政企联动机制,提升客户办电便利度。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业务联办。按照《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用电报装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客户在办理项目立项行政审批时郑州公司提前开展办电辅导,为客户提供电力建设建议,同时提前获取客户用电需求,及时发起电网配套项目。客户项目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由政府直接推送至供电公司,免去客户用电申请环节,无需客户提供报装资料。
3.嵌入郑州市基于“多规合一”的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协同工作平台。郑州市政府搭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形成“一套机制、一个平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成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强化空间管控能力,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供电公司对项目:用电地址、容量、负荷性质、周边就近计入的合规性提出供电意见,为项目生成提供依据,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提高办电效率
1.强化业务限时办理。明确全业务、全流程、各环节承诺时限,低压无配套工程项目全流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配套工程项目全流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全流程办电时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10千伏及以上项目业务办理时限不超过16个工作日,符合认定条件的重要用户和按客户意向需要资产移交的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分别增加3个、2个工作日办理时长。
2.压缩行政审批时长。推动网上联合行政审批。在“豫发改运行〔2019〕345号”文件基础上,积极对接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鉴低压客户电网配套工程实施模式,对市辖区不涉及新建开闭所的线性电力工程采取工程施工与挖掘道路许可手续办理同步进行,采取施工承诺制工作模式。施工期间保证道路通行正常,施工完成后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的标准进行修复。对市辖区涉及新建开闭所的高压涉电工程按照《关于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19﹞345号)要求先审批后施工。
(三)降低办电成本
1.规范产业单位市场行为。产业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等规定参与客户工程市场,严禁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严禁在竣工检验、送电等环节设置双重标准,区别对待关联企业与非关联企业;对于产业单位受委托承揽的客户工程,严格按照客户需求和国家、行业标准开展设计、施工。公司将建立产业单位承接客户工程管控系统,对工程造价和进度开展实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