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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来源: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17:5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提升我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由市委办公厅印发并实施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特色。

《实施意见》与中央和省文件不同和特色之处在于:

一是行文风格上,行文简洁明快,重在贯彻落实,在上级文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精神要求的框架下,突出推动和落实。

 二是突出郑州特色,如探索成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发挥郑州现有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园区平台作用等。

三是强调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撑体系建设,从业务体系和人才队伍两个方面彰显支撑工作落实的重要性。

四是加强了考核体系建设。既强化横向市直部门的责任落实,又明确提出纵向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七个部分,共二十一条,明确了我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及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这一部分,指导思想中明确,以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总体目标中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这个表述,立足现实,符合郑州的实际预期。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内容,即推动落实“严保护”“ 大保护”“ 快保护”“ 同保护”。

其中,第二部分,从严格司法保护、加强行政保护、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四个方面,推动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第三部分,从加强执法监督、促进社会参与、推动企业自我管理三个方面,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第四部分,从提升保护效能、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三个方面,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第五部分,从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强化涉外一体保护两个方面,形成知识产权“同保护”合力。

这四部分,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精神和要求,从十二个方面去支撑和贯彻落实。

第六部分,从健全服务体系、培养人才队伍两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这一部分,单独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支撑体系建设”行文,不同于中央和省里的格式,主要立足点就是,充分融合和体现郑州多年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积聚的“四园区三中心一平台”国家级园区(平台)资源,发挥他们的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溢出效应、专利商标庞大的信息资源、吸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激活知识产权交易运用等突出作用,从多方面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技术、人才、信息和服务支撑,《实施意见》还提出积极参与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这些都是体现郑州元素的鲜明特色。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护制度、加大经济投入、强化考核评价、大力宣传引导。这一部分突出对区县(市)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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