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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改提升组签发《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施办法》的情况说明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7-30 09:43  

一、背景介绍

在国家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评价中,客户外线工程接入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并且该环节涉及客户与政府行政审批部门、供电公司之间的互动,参与部门多、外线行政审批周期长,造成客户工程接入时间过长。目前,郑州市的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间依据《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为15个工作日。在2019年、2020年郑州市政府相继出台《郑州市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豁免清单》郑政办【2019】46号文、《郑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郑办〔2020〕 14号文明确:150米及以下10千伏高压用户外线工程规划及掘路许可豁免审批,压缩了外线工程的审批时间。但在2020年度国家营商环境“获得电力”评价中,高压客户模拟案例外线长度已扩大到500米,对本地区规划部门、城管部门、供电公司涉电工程接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豁免范围已无法满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

据了解,国内先进地区厦门在电力接入工程占掘路“零审批”,500米内的小型电力管线接入工程实施行政审批豁免。上海出台《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山东淄博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20】58号),实现外网豁免为800米。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等创新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做了引领。同时省内新乡、洛阳也在不断优化行政审批豁免范围,所以我们亟待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豁免力度。

二、实施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中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的要求,中共市委办公厅在《郑州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郑办〔2021〕3号)中要求“进一步扩大高压外部工程豁免审批和备案的范围。

三、目的及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加快我市配套电力外线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电力用户接入效率,力争实现:

1.对500米及以下沿(跨)市政道路的10千伏高压电力工程、抢修抢险施工工程等需要破路的,实行豁免制,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挖掘城市道路许可手续。 

2.对500米以上、2公里以下沿(跨)市政道路的10千伏高压电力工程,实行工程施工与规划许可审批、挖掘道路许可手续按照同步并联办理的模式进行。

若此建议可以实施,郑州市优化电力接入工程外网行政审批将在河南省内处于领先水平。该项工作涉及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需要借助政府部门大力支持,为郑州市加快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数字化营商环境目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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